关于做好中国矿业大学2021年12月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研究生导师及研究生: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21年12月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

  (一)学分自查、提前毕业申请、博士生学术创新能力考察评价

  1.学分自查

  9月24日前,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对照本年级的研究生培养方案及学生手册,完成学分自查工作(包括课程学习学分、科研素质创新能力学分等)。

  科研素质创新能力学分未达到毕业要求的研究生,请及时在新版“研究生培养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新版信息系统”)中填写登记相关材料和成果,并按要求完成学分审核工作。

  符合培养方案及学生手册规定的培养各环节学分要求,成绩合格,且学术水平达到《中国矿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要求的学位申请者,方可进行论文送审、答辩和学位申请。

  2.提前毕业申请

  拟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9月24日前请通过“新版信息系统”填写并下载个人《提前毕业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交研究生院学籍服务中心审批。

  3.博士生学术创新能力考察评价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出台《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考察评价办法(试行)》,对博士生开展学术创新能力考察评价。学术创新能力考察评价作为博士研究生培养考核的必须环节,须在答辩前完成。拟于本次申请学位的博士生请按照学院具体安排,完成学术创新能力考察评价工作。

  (二)学位论文格式审查、提交、抽查、送审和评阅

  1.学位论文格式审查

  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须按照《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定及模板(2021版)》(以下简称“论文撰写规定及模板(2021版)”)要求撰写论文,申请者须在提交送审论文前登陆https://cumt.lun51.com/yjs进行学位论文格式检测,各二级单位应按论文撰写规定及模板(2021版)要求完成学位论文格式审查工作(详见附件3)。

  2.学位论文提交、抽查、送审和评阅

  (1)博士研究生

  博士学位申请者通过“新版信息系统”提交学位论文评审申请,学位论文由学校统一组织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学位论文质量监测服务平台”进行“双盲”送审,评阅周期约为50天。

  完成学位论文撰写(须完成学位论文格式审查)的博士学位申请者,在“新版信息系统”(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内完成学位论文评审预报名后,按照“双盲”送审学位论文格式要求(详见附件2)网上提交学位论文。导师通过“新版信息系统”对提交的学位论文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论文送审。各二级单位按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查重”检测工作,检测合格后,学生通过“新版信息系统”导出《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表》(以下简称“论文送审表”)交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根据导师和所在二级单位对“论文送审表”的审查结果和填写的意见安排校外送审。

  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论文博士”)在学位论文送审前须携带本人硕士学位证书、《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考察评价意见表》复印件和相关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在学期间取得的成果、发表的学术论文、检索证明及省部级科研奖励证书等)到研究生院学位办进行审核,符合申请学位要求者,方可进行学位论文送审。

  (2)硕士研究生

  学位论文评审预报名工作。拟于2021年12月申请硕士学位的申请者,9月29日前,应通过“新版信息系统”网上申请,完成论文评审预报名工作(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非学历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申请者须按要求(详见附件4)提交电子照片,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预报名工作。

  二级单位预报名审核工作。各二级单位于9月30日前通过“新版信息系统”完成预报名审核工作,审核通过的申请者,方可进行网上送审学位论文提交。

  申请者学位论文提交工作。10月12日前,完成学位论文撰写(须完成学位论文格式审查)的所有学位申请者应通过“新版信息系统”,按“双盲”送审学位论文格式要求(详见附件2)按时完成送审学位论文提交工作。

  学位论文“查重”检测工作。10月15日前,各二级培养单位完成对已提交“双盲”送审的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查重”检测工作,确定参与学校指定送审和二级培养单位学位论文抽查送审论文电子库,未在电子库名单内学生不接受本次学位授予申请工作。

  学位论文抽查和“双盲”送审工作。按照《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查办法》(2021年9月修订),研究生院以指定抽查为主,抽查对象为三年内在省和学校组织的论文抽检中被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全部学位论文。未被抽查到的,二级培养单位采取指定抽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方式,抽查总比例不低于50%,鼓励抽查全覆盖。10月18日前各二级培养单位提交被学校指定抽查者的“论文送审表”(导师和所在二级单位需提前在“新版信息系统”逐项审查),汇总签字盖章后统一交研究生院安排“双盲”送审,研究生院从“新版信息系统”中调出相应的送检论文送外单位专家评审;非学校指定抽查论文请遵照各二级培养单位送审时间及工作安排。

  如遇特殊情况未在10月18日前提交“论文送审表”的指定抽查者,研究生院将分别在10月25日和11月1日两个工作日内进行补送审工作。学校硕士学位论文送审评阅周期约为30天。全校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原则上均使用我校“研究生论文网上评审系统”进行评审。使用第三方评估机构论文评审平台进行论文评审的,相关学院需提前报研究生院备案。

  3.“双盲”送审学位论文要求

  “双盲”送审学位论文仅需保留封面页和论文主体部分(包含从摘要至作者简介);博士学位论文还应有“创新性评价”内容。要求PDF格式,不超过20M。具体格式要求详见附件2。

  “双盲”送审学位论文不得出现导师、作者以及其他有可能辨认出论文来源的字样,有关隐去文字统一用*字符号代替。

  论文的“研究方向”请填写论文的主要研究方向,最多可填写三个,使用分号间隔,不可使用论文题目或论文关键词作为研究方向。研究方向是选择评审专家的重要依据,须填写本专业普遍认可的研究方向,不可填写的过于狭窄,每个研究方向不超过8个字。

  4.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严格按照《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办法》的规定进行。

  (三)论文答辩

  1.集中答辩

  硕士研究生答辩工作应在12月1日-8日之间由学院统一聘请答辩委员,按学术型和专业型分别集中组织答辩;博士研究生的答辩工作由导师自行组织,也可以由学院在集中答辩时间内组织安排,但须在12月8日之前完成论文答辩工作。

  优博奖学金获得者、博士创新专项基金立项负责人、江苏省创新工程立项负责人应在答辩前通过结题考核,未通过结题考核者不予受理答辩和学位申请相关工作。

  答辩前,研究生须登陆“新版信息系统”进行答辩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1)《论文评阅书》;(2)《培养计划》;(3)《研究生选题情况表》;(4)《研究生选题报告》;(5)答辩专用成绩单(由学院研究生教务管理人员提供);(6)答辩表决票(由学院研究生教务管理人员提供)。以上材料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论文答辩。

  2.申请论文答辩的研究生须提前三天登陆“新版信息系统”进行论文答辩公告,未进行答辩公告的研究生不能进行论文答辩。

  3.博士研究生答辩时须向答辩委员会提供《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考察评价意见表》及相关成果原件一份,供答辩委员查阅。

  4.各学院应按照《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规定》进行,并对答辩秘书进行培训;答辩决议的书写格式应规范,内容应全面、客观。

  5.答辩通过后,研究生应根据答辩专家的意见在学院分学位委员会会议召开之前完成对论文的修改,并将修改情况填入《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登记表》,经指导教师和学院审阅后方可作为存档学位论文提交有关部门(研究生院、图书馆、档案馆)进行归档。

  (四)学位申请

  1.12月22日学校计划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申请学位的研究生须提前登陆“新版信息系统”进行学位申请,并在学院分学位委员会召开前向学院提供以下学位申请材料:

  (1)《存档学位论文》(PDF版,通过“新版信息系统”上传)(须经过学位论文格式审查);

  (2)《学位申请书》;

  (3)博士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相关成果原件、复印件(博士研究生提供);

  (4)博士学位申请材料PPT文稿(博士研究生提供);

  (5)《学位基本数据表》。

  2.各学院负责上述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的审核工作,研究生院将对所有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进行跟踪抽查,如发现不符合学位申请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并追究相关审核人员的责任。

  3.各学院应在12月13日前组织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审议本学院2021年12月学位授予情况,并于12月14日前向研究生院送交学位申请有关材料。

  二、其它

  1.未按时提出申请的研究生,学校本次不受理其学位申请。

  2.研究生应严格按照《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定及模板(2021版)》的要求撰写学位论文。研究生在论文印制前到所在学院领取学位论文封面。

  3.学位论文一般情况下应按照学术研究公开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原则予以公开。不列入国家和学校保密范围,但因涉及专利申请、成果推广、技术转让等原因,需在一段时间内(不超过两年)不宜公开的学位论文,应在学位论文送审和评阅前,书面提出“内部”学位论文申请,研究生本人根据需要填写《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申请“内部”学位论文审批表》,导师审核签字,二级单位分管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研究生院审定。“内部”学位论文按正常程序进行学位论文评阅(包括学位论文盲审)和答辩。

  4.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应在答辩结束后,尽快完成对学位论文的修改,通过“新版信息系统”上传“存档学位论文”(用于上传中国知网等数据库和上级主管部门论文抽检,论文题目有变化的须进行修改,应与存档纸质版论文保持一致),并填报学位信息,由研究生院统一上报,进行学位信息认证。填报结束后须打印《学位基本数据表》,本人签名后交给学院研究生教务管理人员,由学院统一交学位办公室归档。

  5.论文归档:所有申请学位的研究生除了通过“新版信息系统”上传“存档学位论文”外,还应在向校图书馆和档案馆提交学位论文(说明:请于12月16日后再提交论文,要求PDF格式)和纸质版学位论文(图书馆1本,档案馆1本);博士生还应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结束后向学位办提交1本学位论文,由国家图书馆存档,博士存档论文均须精装。

  6.为进一步完善研究生论文质量监督体系,所有毕业研究生须签订《学位论文出版授权书》,在《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和万方数据电子出版社出版发行,接受社会监督。学位论文授权出版后,作者可联系杂志社领取稿酬,具体领取办法请在研究生院网站“表格下载”学位类表格下载专区查看相关通告。

  7.各学院须按照我校档案馆关于研究生学位材料的归档流程及有关要求(具体内容查看《研究生学位材料的归档流程及有关要求》)做好归档材料的整理收集工作。

  8.电子照片提交要求:(单证)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应登陆“新版信息系统”提交制作学位证书的电子照片。电子照片的提交应在论文送审预报名(9月29日)前完成。

  9.通知中涉及的相关表格和模板,请在研究生院网站“表格下载”专栏内自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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