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科简介
二、培养目标
需重新修订,融入思政元素。
三、研究方向
(与当年招生目录公布的研究方向一致)
四、课程设置与考试要求
组别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分 | 学期 | 授课方式 | 方式 |
A公共课 | 138001 | 硕士基础英语 | 48 | 3.0 | 1 | 面授讲课 | 笔试 |
240106 |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 36 | 2.0 | 1 | 面授讲课 | 笔试 | |
240102/240103 | 自然辩证法概论/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 18 | 1.0 | 1 | 面授讲课 | 笔试 | |
C学位课 | |||||||
D选修课 | |||||||
F必修环节 | 200011 | 专业实践 | 0 | 6.0 | 3 | 面授讲课 | 笔试 |
200002 | 学术报告 | 0 | 2.0 | 3 | 面授讲课 | 笔试 | |
200007 | 专业英语 | 0 | 1.0 | 2 | 阅读翻译 | 笔试 |
备注: | |||
A公共课 | B必修课 | C学位课 | D选修课 |
E补修课 | F必修环节 | G基础课 | H核心课 |
I综合选修课 | J方向选修课 | K实践与研讨 | L毕业论文 |
M实践教学与训练 |
五、学习年限
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最少为2年,最长不超过5年。
六、学分要求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总学分不低于32学分,包括课程学分和必修环节学分。课程分为:公共课、学位课和选修课。公共课6学分为必选课学位课不低于10学分必修环节9学分选修课学分根据总学分确定以同等学力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应补修3门本学科本科主干课程(补修科目由导师决定,不计学分),跨学科入学的硕士生补修课程及学分要求由导师确定。
七、培养方式
参见《江南大学研究生手册》之“江南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八、考核方式及要求
课程、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等环节考核分为考试、考查和答辩等形式,中期考核一般在第三或第四学期进行。具体参见《江南大学研究生手册》之“江南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九、学位论文要求
1、参见《江南大学研究生手册》之“江南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江南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管理条例”“江南大学关于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结果的处理办法”“江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要求及格式规定”“江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盲审实施细则”“ 江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结果处理办法”;2、参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制定的具体条例。
十、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
1、参见《江南大学研究生手册》之“江南大学专业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2、参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制定的具体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