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关于开展2021年江苏省产业教授(兼职)选聘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江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四部门《关于开展2021年江苏省产业教授(兼职)选聘工作的通知》(苏教研函﹝2021﹞7号)要求,现组织开展江苏省产业教授(兼职)选聘工作。按相关要求,本次的选聘工作继续使用“江苏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http://jsxw.jse.edu.cn/,以下简称“平台”)填报基本数据、报送相关材料。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依据

  与我校研究生培养相关的是研究生导师类产业教授选聘工作。选聘条件、选聘程序、工作职责等均按《江苏省产业教授(研究生导师类)选聘办法》(苏教规〔2018〕1号)执行。

  二、选聘程序

  (一)岗位申报

  1. 7月15日前,各学院提出2021年产业教授岗位、数量、职责及要求,填写并提交《江苏省产业教授岗位申报表(研究生导师类)》至njnu_pyb@163.com。(需同时提交WORD格式和学院签章的PDF格式电子文本)

  特别提示:本年度产业教授岗位按学术型一级学科和专业型专业类别填写,岗位类型及名称见《产业教授岗位选项》。

  2. 7月18日前,研究生院对各学院提交的产业教授岗位进行汇总,并登录“平台”填报岗位。

  3. 7月23日前,江苏省产业教授选聘办公室向社会统一发布产业教授(研究生导师类)岗位。

  (二)个人申请

  7月24日至8月10日,各学院受理个人申报,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将下列材料的PDF格式电子文本提交至njnu_pyb@163.com。

  1.经学院签章的《江苏省产业教授(研究生导师类)》推荐名单。

  2.申报人填写的《江苏省产业教授申报书(研究生导师类)》(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已完成推荐意见,并已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及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及申报书中第二项和第三项填写内容的必要佐证材料目录及扫描件(提供查询网址的证明材料除外)。

  3.申报人所在单位政审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校内评审推荐与公示

  8月11日至15日,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在限额内进行评审,并对拟推荐人员进行公示。

  (四)申报人登录“平台”填报材料

  8月16至20日,学院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领取《南京师范大学校级印章使用申请单》,对推荐人的申报书(已签署其所在单位意见并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名及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申报书原件)加盖学校公章后,组织被推荐人登录“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申报书、佐证材料目录及扫描件、申报人所在单位政审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PDF版文档。

  被推荐人登录“平台”的账号和密码另行通知。

  (五)研究生院审核提交

  9月6日前,研究生院登录“平台”审核后提交。

  三、相关要求

  产业教授是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的重要力量。请各学院高度重视产业教授相关工作,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申报岗位、审核材料,严禁弄虚作假,违者将追究相关学院及人员责任。

  因该项工作的进行时间均处假期,请各学院注意各时间节点,按时完成相关工作。

  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研工部)

  2021年7月6日

上一篇:南京师范大学关于公布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立项结果的通知

下一篇:南京师范大学关于开展2021年9月份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在职研究生

常见问题

更多
全国在职研究生报名咨询电话

400-188-0979

快捷报名

更多
错误提示在这
错误提示在这
错误提示在这
提交信息
提交成功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