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关于开展2021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切实提高我校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按照《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导师岗位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开展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的确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确认条件

  (一)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确认的自然条件

  1.研究生招生资格申请者应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相关工作(授课、命题、阅卷、考试及评估等)。

  2.博士研究生导师距离学校规定退休年龄前3年及以上(含3年,如63岁退休,1961年出生),延期退休年龄以人力资源处当年审核数据为准。距离学校规定退休年龄(需经人力资源处审核)不满3年的,原则上不再具备招生资格。年龄不符合要求,因学科建设需要确需上岗、科研条件符合的,由个人提出申请,学院同意后方可报送(科研条件不符合的一律不得报送),同时学院出具相关报告(明确其保证按照学校要求保质保量指导好研究生、实际退休年龄与本次是否招生无关)。

  3.硕士研究生导师距离学校规定退休年龄前3年及以上(含3年,如60岁退休,1964年出生)。

  (二)师德师风和质量要求等相关条件

  1.实行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

  2.凡新增的研究生导师未经过岗前培训,原则上不具备招生资格。

  3.所指导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出现“存在问题学位论文”情况者,不具备招生资格。

  (三)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确认的科研条件

  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确认的具体科研条件按各学院根据招生指标及各学科专业情况、参照学校最低要求制定的具体条件执行。学校最低科研要求:

  1.基本条件为主持在研课题或有一定量的科研经费:人文社科类为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有不少于10万元的学校到账科研经费;自然科学类为国家级科研项目,或有不少于50万元的学校到账科研经费;工程技术类为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有不少于100万元的学校到账横向科研经费;艺术类为厅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有不少于10万元的学校到账科研经费。

  2.若未达到以上基本条件,但近三年主持过同级别课题并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取得如下科研成果的,亦可作为招生资格的参考条件。人文社科类:在B类及以上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有3篇本专业学术论文被SCI-TOP期刊收录;艺术类:在CSSCI(不含CSSCI扩展版)及以上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

  (四)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确认的特殊情况

  1.现任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培养期内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近3年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等,可直接获得博士生招生资格。

  2.根据学校研究生教育发展及学科建设等特殊需要,对尚不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的我校教师,若其正在主持国家级重大或重点科研项目,可以申请博士生招生资格,但需符合以下两点:(1)不超过56周岁,身体健康,正在从事教学、科研或工程技术工作,每年能保证有半年以上的时间在国内指导研究生;(2)有培养研究生的经验,原则上已完整培养过一届硕士研究生,且培养质量良好。3年内出现所指导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不合格情况者不得申请。凡此情况者,须个人提出申请,所在学院提交相关报告,经学校审定后确认。

  (五)校外博士生导师,严格按照《南京师范大学校外兼职博士生导师资格聘任工作规定》(宁师研【2019】27号)文件执行,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得报送。

  (六)校引进人才,符合文件招生条件或来校前是招收和培养博士生的导师,由人力资源处审核确认。

  (七)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确认

  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的具体条件由各学院制定。

  二、工作程序

  (一)学院向每位导师发布招生资格确认申请通知,明确学院的工作流程及材料收取要求。符合2021年招生资格确认条件的研究生导师,由本人向拟招生专业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学院可另行发布申请表,硕士生导师申请-审核一览表格式可参照博士生导师)。

  (二)学院须对申请人的师德师风、新导师是否经过岗前培训及指导研究生学位论文情况进行审查,对审查结果进行确认,如存在相关问题,一律不得申报。

  (三)各学院学位委员会负责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请各学院认真审核,确保审核结果的准确性,必要时可请相关职能部门(人力资源处、社科院、科研院)予以协助审核。学院报送名单须经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按会议要求集体讨论、形成明确报送意见后决定。

  (四)各学院在学院网站上对审核通过的拟招生导师申请-审核一览表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如有异议及时处理,学院调查并认定情况后认为可继续报送的,须另行报告明确说明。

  三、其他

  各学院于8月30日下班前将审核通过的“博士研究生导师申请-审核一览表”、“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申请审核情况统计表”以及硕士研究生导师(学术和专业)招生资格确认名单汇总表的电子版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同时将“博士生导师申请-审核一览表”纸质版及“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申请审核情况统计表”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至学位办。

  研究生院(研工部)

  2021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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