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南京师范大学2021年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学院:

  按照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21年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研函〔2021〕5号)要求,根据《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办法》,现就做好我校2021年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验收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程序

  基本数据年报和期满验收均通过“江苏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http://jsxw.jse.edu.cn/)(以下简称“平台”)进行网上报送。

  二、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基本数据年报

  1.本次基本数据年报对象是我校目前存续的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

  2.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应每年报送上一学年度(此次为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的基本数据(经济数据采用2020年终结算数据)。年报数据将作为期满验收的依据,年报工作满4年后,研究生工作站期满验收原则上不再要求重新填报数据。

  3.各研究生工作站凭账号和密码登录平台,在“基本数据年报”一栏中填报相关年度基本数据。年报具体内容可在平台查询。

  4.时间节点和材料提交

  (1)10月11日前,各研究生工作站完成基本数据年报平台填报工作。

  (2)10月13日前,各学院将《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基本数据年报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njnu_pyb@163.com。

  三、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期满验收

  1.本次期满验收对象是2017年认定的研究生工作站(含2017年期满考核合格的研究生工作站)。

  2.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每次认定有效期为4年,每次认定期满,须申请期满验收。验收优秀的,授予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并自动进入下一轮认定有效期。验收合格的,自动进入下一轮认定有效期。验收不合格或未及时申请期满验收的,不再作为省级研究生工作站,且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3.申请期满验收的研究生工作站凭账号和密码登录平台,在“期满验收”一栏中下载并填写《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期满验收申请书》。

  4.参加期满验收的研究生工作站必须先完成基本数据年报报送工作。

  5.时间节点和材料提交

  (1)10月14日前,需要期满验收的研究生工作站下载并填写《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期满验收申请书》,电子版提交至学院审核,以学院为单位提交至研究生院审核,并领取《南京师范大学校级印章使用申请单》。

  (2)10月21日前,需要期满验收的研究生工作站将完整的申请书(盖章版)PDF版上传平台,完成期满验收材料填报工作。

  (3)10月25日前,各学院将《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期满验收申请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njnu_pyb@163.com。

  四、相关要求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落实专人负责,及时通知并指导相关设站单位进行基本数据年报和期满验收材料的网上填报,确保数据准确,提高报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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