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社会科学院关于2021年学位申请者提交学位论文定稿的通知

  2021年学位申请者:

  凡申请2021年学位的同学,请务必于2021年6月15日(星期二)前提交经导师审核确认的学位论文定稿,具体说明如下:

  一、提交形式与要求

  (一)印刷版(3本)

  内容应包括以下三部分:

  (1)前置部分:封面(不隐名)、原创性声明和授权使用声明、答辩委员会成员、中文摘要及关键词、英文摘要及关键词、目录、插图和附表清单(可根据需要)

  (2)主体部分:绪论(引言)、论文的主体论述部分、结论(结语)

  (3)结尾部分:参考文献、附录(可根据需要)、作者简历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博士必须,硕士可根据需要)、后记

  论文封面用硬树纹纸,其中,学术博士论文为深黄色封面、学术硕士论文为浅黄色封面、专业硕士论文为浅蓝色封面。

  (二)PDF版电子稿

  电子稿内容须和印刷稿内容完全一致(原创性声明和授权使用声明页须手写签名后扫描插入)。

  电子稿的命名格式为:学号-姓名-专业-论文题目

  二、提交方式

  (一)印刷版以研究所为单位提交。可委托本研究所1名研究生将印刷版论文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分部1号楼410室),延期毕业研究生可以自行邮寄至研究生院学位办(邮寄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中山西路1610号1号楼410室 学位办 021-64871770)。

  (二)PDF版电子稿论文统一通过“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https://yjsxt.sass.org.cn)上传,具体操作为:先登陆管理系统至“学位”模块的“提交学位论文”页面,然后在页面右侧点击“学位论文定稿上传”按钮(注:该按钮仅在教务秘书将答辩结果录入系统,并在系统内进行答辩结果判定后才会显示,如看不到该按钮,请联系教务秘书先在系统录入答辩成绩)。

  论文上传后,导师将收到审核论文定稿的邮件并进行相应操作。

  三、提交时间

  论文定稿提交截止时间:6月15日17点。

  四、其他注意事项

  学位论文定稿将用于后续国务院学位办、上海市学位办抽检以及提交中国知网等,请各位学位申请者务必根据答辩等过程中的意见,认真修改学位论文,提交经导师最终审核同意后的论文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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