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下午,研究生院在分部第四会议室召开研究生工作通报会暨《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及岗位管理办法(修订稿)》(以下简称“认定及岗位管理办法”)意见征求会,研究所分管领导、教学秘书、研究生院相关部门参加会议,会议由研究生院副院长答浩主持。
在会上,招生办、培养办、学位办针对目前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关键事宜与研究所进行沟通。紧接着,学位办宋扬对认定及岗位管理办法修订的框架和重点内容进行汇报。此次修订工作,一是健全了岗位选聘机制,实行导师任职资格和招生资格分开审核认定办法;二是完善了资格认定程序,导师任职资格认定工作一般每年进行一次;三是细化了研究生导师退出机制,连续四年不从事教学和培养工作,其导师资格自动终止。与会人员对认定及岗位管理办法修订稿进行了认真研读,热烈讨论。
会后,研究生院将会认真梳理、分析整理反馈意见,积极采纳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完善认定及岗位管理办法。今后将持续深入开展院所常态化双向交流,共同推动我院研究生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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