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并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

  

二、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课程名称
公共基础课英 语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专业核心课法理学
中国宪法
行政法学基本理论
民法总论研究
比较宪法学
行政诉讼法学
行政程序法专题
宪法学专题
行政立法专题
行政救济法专题

  

三、统考考试科目

  学科综合:法学

  外语:英语、俄语、法语、德语和日语(任选其一)

  

四、教学方式

  学习期两年,学习方式以网络学习为主,自学为辅。

  

五、费用

  学费:29800元。


六、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进行注册,按要求提交信息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必须是蓝底照片)。

  2、现场确认:到学校现场确认,填写报名表。

  3、交报名材料: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本科毕业证、本科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一寸蓝底的免冠照片三张;

  4、交付学校审核的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身份证学员必须保证真实有效,若因资料不真实造成后果,一切责任学员本人自负。

  

七、申请硕士学位

  获得学士学位满3年者,在通过国家同等学力的英语、学科综合考试,修完规定的课程,并公开发表一篇相关论文,即可以进入硕士学位申请阶段。通过学校论文答辩和学位审批后,可以获得南昌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八、缴费方式

  1、财务刷卡

  2、现金(或进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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