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等学力申硕学员通过了国家统考、完成了校内26-30学分的课程学习后,必须返回学校办理进入论文阶段的手续,到所在院系提取下列材料:
1、26-30学分的所有课程试卷;
2、院系盖章的学习情况表一份;
3、院系盖章的成绩单一式二份;
然后将上述3类材料提交新校区研究生院421专业学位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缴纳论文阶段的费用。
进入论文阶段后学员要与导师商议学位论文的选题,选题确定后要完成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具体要求见开题报告表中的《南昌大学研究生开题报告暂行规定》。开题报告表请在群文件夹中下载。
同等学力学员完成开题报告一年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