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有全日制研究生的学位申请信息必须通过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进行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答辩;在职申请学位人员需将预答辩表、答辩呈报表、参加匿名评阅人员的匿名评阅书提交学位办,经学位办审核通过后,方可领取答辩表决票进行答辩,未经审核的答辩无效。论文初检检测结果问题比较严重的申请人,必须将导师、教授委员会主席签字盖章的论文整改报告提交学位办同意后方可进行答辩,否则答辩无效。
2、论文答辩会程序:
①教授委员会成员或学院负责同志宣布答辩委员会组成。
②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会议。
③导师简要介绍申请人的论文研究及学习、科研情况。
④学位申请人报告论文(硕士生一般30分钟,博士生一般45分钟)。
⑤委员提问,申请人答辩。
⑥答辩委员会委员评议,作出决议。决议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2/3以上(含2/3)同意,方为通过。
⑦主席宣布决议。
3、请各学院严格按照论文答辩会程序要求,于12月5日前进行论文答辩工作,并要保证充足的质疑﹑答辩时间,不能以论文答辩工作量大为由简化程序﹑压缩时间。博士生答辩时间原则上不能少于1小时,硕士生答辩时间原则上不能少于45分钟。同时要注意每个答辩委员会的工作量不宜过大﹑论文评阅人的评阅论文数量也应合理。答辩工作量大的学院可请不同专家分批次进行,以缓解压力﹑保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