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及相关研究生: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地大发[2019]26号)文件的规定,研究生达到各培养单位所规定的提前毕业的要求,可申请提前毕业。在基本修业年限内,最多可申请提前1学年毕业。现将2021年春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19级硕士研究生(不含硕博连读、提前攻博研究生)、2018级博士研究生(不含直博生)、2016级直博生;
二、申请时间:
3月1日-3月14日向所在培养单位申请提前毕业(2021年6月毕业);
三、具体要求:
1.各培养单位须认真审核学生成绩,申请者成绩必须全部合格,修完培养方案要求的学分并满足本培养单位关于申请提前毕业的其他要求;
2.审核通过的名单公示应不少于7天;
3.各培养单位应于3月22日前将审核通过的提前毕业名单交于研究生院教学管理科,纸质上报名单须由主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发送电子版。
联系人:苗老师 联系电话:67884110
研究生院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