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及相关研究生:
一、申请对象及时间
2019级硕士研究生(不含硕博连读、提前攻博研究生)、2018级博士研究生(不含直博生)、2016级直博生,可在8月30日-9月12日向所在培养单位申请提前毕业(拟于2021年12月毕业)。
二、申请条件
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必须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且成绩合格,通过其他培养环节的考核,并满足本培养单位关于申请提前毕业的其他要求。
各培养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对申请者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名单公示应不少于7天。
三、其他
1.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应注意:2021年12月毕业的研究生为2021届毕业研究生,在求职应聘过程中应向用人单位说明情况,需使用2021年当年的编制或用人指标、户口指标(具体咨询就业指导处);
2.各培养单位须于9月20日前上报纸质名单交至研究生院405并发送电子档。
研究生院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