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所或院系按国科大下达招生计划,依据本单位复试录取办法及考生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所有拟录取考生均按照教育部信息公开相关要求进行名单公示。没有公示的拟录取考生,一律不得办理录取手续,不予学籍注册。
定向就业硕士生必须在录取前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协议。定向生毕业时按协议到定向单位就业,不再进行就业派遣。定向就业生,不转户口、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
被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届时可毕业的自考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考生,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本科毕业证书原件。2021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截止2021年9月1日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或不能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者,录取资格无效。
被录取的考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要求和日期,到指定地点报到入学注册。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供有关证明,且应以书面形式向录取的培养单位请假,经批准后可延后办理报到。无故逾期10个工作日不报到者,或者请假未获批准且逾期10个工作日未报到者,取消其硕士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