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2020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学校相关工作安排,现就2020年拟录取研究生签订定向协议书、调档、党团组织关系转接和户口迁移工作说明如下,请拟录取考生按照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一、签订培养协议
拟录取定向就业考生须在2020年7月3日前完成定向协议书的签订并寄至拟录取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因考生未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导致录取通知书无法正常发放等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武汉理工大学定向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武汉理工大学定向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各学院研工办电话及地址请见附件。
二、调档工作
1.调档对象为本校2020年拟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非在职研究生;其他类别拟录取研究生不调档。
2.拟录取研究生中武汉理工大学应届毕业生不发放调档函,档案由学校统一办理移交手续。
3.博士研究生档案由学校统一审核,需调档博士研究生应在规定时间将档案邮寄(建议使用EMS)至指定地址(具体地址见博士研究生调档函)。
4.需调档硕士研究生将人事档案邮寄(建议使用EMS)或送交至拟录取学院,威尔士三一圣大卫大学武汉理工学院及艾克斯马赛学院拟录取考生请将人事档案邮寄或送交复试所在学院(具体地址及联系电话见附件)。
5.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接收研究生档案、不负责学生档案的保存和转接。
三、党、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1.人事档案未调入学校的拟录取考生,学校不接收其党、团组织关系。
2.湖北省外的党员组织关系转入(除通过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办理转接外,还需提供纸质版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员本人递交《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登记表》。学校对新入校党员档案材料审核无误后,接收学生组织关系,并开具纸质版介绍信回执,录入全国党员信息库。介绍信抬头填写“中共湖北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介绍信内容中组织关系去向应明确到拟录取学院,如“中共武汉理工大学**学院委员会”。
3.湖北省内的党员组织关系转入(通过全国党员信息系统中直接转接):由关系转出党组织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发起转接。待学校新入校党员档案材料审核无误后,通过系统接收。系统中转入党组织请明确到拟录取学院党委。个别无法通过系统转入的考生,可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填写“中共武汉理工大学党委组织部”,介绍信内容中组织关系去向应明确到拟录取学院,如“中共武汉理工大学**学院委员会”。
4.团组织关系的转入,需团员本人携带介绍信、入团志愿书、团员证等团员档案材料至转入学院。介绍信抬头填写“共青团武汉理工大学委员会”。已采用“智慧团建”系统的须在系统中同时办理转接手续。
5.党、团员组织关系转接相关材料在入学后1周内分别交至拟录取学院党、团委。
四、户口迁移工作
1.档案转入本校的2020年拟录取考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户口迁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理工大学。
3.武汉市内迁移户口的新生需准备:《学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或者户口本原件、录取通知书正联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4.武汉市外迁移户口的新生需准备:户口迁移证原件(户口迁移证印制时间为2015年及以后年份)、录取通知书正联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5.《户口迁移证》上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出生地、籍贯、公民身份证编号等栏目内容不可空缺;出生地和籍贯栏的内容需具体到县市,如“XX省XX市”或“XX省XX县”;任何项目内容均不能涂改。
6.《户口迁移证》应采用电脑打印版,保证字样清晰可辨;《户口迁移证》需采用骑缝方式加盖公安部门户口专用章(其它政府、机关公章无效),并保证章体清晰。
7.《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栏的内容必须一致。
8.新生入校提交《户口迁移证》时需在迁移证左上角注明学号、右上角注明电话号码、左下角注明学院及专业、右下角注明身高及血型。
9.新生在办理入校手续前,应将居民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或“常住人口登记表”或户口簿中本人页复印留存,以备它用。
10. 若发现相关材料与上述某项要求不符,学校将予以退回。新生需在入学报到日期开始半个月内重新提交到学校保卫处,逾期公安部门不予办理。
11. 武汉理工大学保卫处户政室联系咨询电话:027-87398030
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