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21年暑假即将来临,根据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暑假和秋季开学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方案》(通告第33号)相关精神,为确保假期研究生的安全、保障全校研究生度过一个愉快平安的暑假,现就暑假期间研究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提示如下,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要求执行:
一、在放暑假期间,全体研究生离汉必须在学校组织开发的“离汉申请”系统中申请备案,以规范管理、提高防控精准度和效率。不报、瞒报或谎报个人行程轨迹的研究生,学校将按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各培养单位要切实落实研究生请销假制度,做到研究生有申请、单位有审批、行程有备案,所有请假手续要一人一档,做好行程跟踪与销假。
二、大力推进研究生疫苗接种。一是已完成第一针疫苗接种,并在放假前满21天的研究生,要求务必在校完成第二针接种;二是已完成第一针疫苗接种且在放假前不满21天的研究生,务必要在居住地完成第二针接种;三是暑假期间,在省外完成第二针接种的研究生,务必及时将接种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电话、第二针接种日期、第二针接种省市县、具体接种单位名称、疫苗厂家、疫苗批号)反馈给辅导员,辅导员及时将信息报送至研工部邮箱(ccnuygb@163.com),研工部提交至校医院汇总相关信息后及时报属地疾控部门。
三、放假前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导师务必要对研究生进行一次认真全面的假期安全教育,强化防疫知识教育、纪律教育等,引导研究生“两点一线”直接离校返家。提醒研究生在暑假期间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注意交通安全、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饮食安全等,尤其注意用电和实验安全、防止溺水、被骗等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做好暑期研究生去向统计。各培养单位要利用线上、线下方式精准统计全体研究生的去向,要“一人一档”制定离校、在校研究生信息台账,提前对研究生近期及假期去向进行统计摸底,要教育研究生严格遵守疫情防控举措,不得前往国内外中高风险地区。
五、各培养单位要全方位、多渠道利用好全媒体矩阵,结合“全国安全宣教和应急科普平台”切实加强研究生安全宣传教育,提高本单位研究生的安全意识、防骗意识和防范意识。暑假期间因课题要求需在学校进行科研和实验的同学,务必增强实验安全意识,要经常对实验室等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场所进行检查,要落实安全责任人,特别要加强防火意识,注意电器使用安全,杜绝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六、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暑假期间研究生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增强研究生的防火、防盗和防骗意识,严禁在宿舍使用明火、电磁炉、烘鞋器、电饭煲、热得快、电吹风等违章电器。留校研究生自行妥善保管贵重物品,严禁在宿舍留宿他人,对陌生人要提高警惕,不要轻信他人,避免被盗和被骗事件的发生。一经发现学生留宿他人、使用违章电器或违反校纪校规,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处分,对于情节严重的,从严处理。
七、省教育厅要求每名学生签订《高等学校暑假安全责任告知书》(见附件),告知书一式两份,由培养单位与学生共同签订,请各单位在放假前完成承诺书的签订工作,要求做到研究生全覆盖,签订后培养单位与学生(学生家长)各留存一份,请各单位务必将留存在培养单位的那一份《研究生安全承诺书》保存好,教育厅将不定期到校检查工作的落实情况。
八、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或在暑期期间进行勤工助学的研究生,要自觉遵纪守法、遵守工作单位的管理规定、社会公德和当地疫情防控规定,认真完成工作任务。同时要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参与任何形式的非法活动,自觉维护安全稳定大局和我校研究生的良好形象。
九、假期结束后全体研究生务必按时返校报到注册,如确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向导师和培养单位领导书面请假。
十、各培养单位务必要认真落实安全保卫工作信息报告制度,做到随时掌握本单位研究生在暑假期间的安全动态。如遇突发事件,研究生辅导员务必要在第一时间向单位主管领导汇报并配合好相关部门妥善科学处置干预并及时上报学校。请各研究生辅导员在暑假期间保持手机通信畅通,确保暑期我校研究生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