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因故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课程考核,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准予缓考:
1.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考核的(须有校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2.家庭发生重大灾难性变故,需回家处理的;
3.其他经学校认定无法参加课程考核的。
学生申请缓考,需按以下流程办理:
1.提交申请
学生在考试前1-2周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缓考申请表》(此表格可在研究生培养办网站上下载。),填写缓考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
2.任课教师审核
学生将《缓考申请表》提交任课教师,由任课教师签字;
3.学院审核
学生将《缓考申请表》提交开课学院,由学院审查;
4. 研究生部审核
学生将《缓考申请表》提交研究生培养办,培养办进行最后审批。
5. 缓考
缓考考试一般安排在下一学期第3-4周进行,由研究生部和各学院安排,缓考成绩按正常考核成绩记。学生未参加缓考的,学校不再单独为其安排考核,需直接重修该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