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的政策规定及各省级教育招生管理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学校招生章程、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一)拟录取方法
1. 所有参加提前批面试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且管理类联考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后,仍需参加政治复试。获得优秀通行证的考生按附加分20分成绩计入总成绩中,获得良好通行证的考生按附加分10分成绩计入总成绩中。
2. 根据学校当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规定,最终所有考生按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复试总成绩=联考成绩+面试成绩+政治复试成绩+(附加分)。具体录取办法,以当年公布的MBA和EMBA招生考试复试实施办法为准。
(二)录取前的其他要求
经审核通过的拟录取考生还须通过体检、政审考核并签订定向培养协议(预计2021年5月-6月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