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大教育音乐专业在职研究生考试要求:系统掌握音乐教育学的基本知识、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能运用音乐教育学的基本原理和理论分析和解决中学音乐教育的现实问题。主要参考书:朱咏北、王北海主编《新编音乐教育学》人民教育出版社;
湖南师范大学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考试科目有政治理论、英语、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专业考试,共4门。政治理论和专业考试由湖南师范大学单独组织,复试时进行;其余2门全国联考。
考试大纲: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学科教学(英语)专业方向使用《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英语二)》(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及指南》(教育学、心理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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