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关于开展研究生课程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课程教学对保障和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具有重要作用。为加强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保证课程教学正确的导向,树立良好的教风与学风,提高课程教学质量,从而促进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在以前专项检查的基础上,每学期常规化开展对研究生课程教学的检查工作。

  本学期检查工作时间为4月19日至5月17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检查范围

  开设的所有研究生课程。

  二、主要检查内容

  (一)培养单位课程教学管理情况

  1.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开课、排课、组织课程教学情况;

  2.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安排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分类教学情况;

  3.按照要求,对选用的教材等组织审定情况;

  4.按照实践教学要求,安排其相关教学活动情况;

  5.按照要求,组织制订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情况;

  6.按照要求,管理教学文档情况。

  (二)授课教师课程教学情况

  1.是否存在未经培养单位批准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停课或调课(包括更改上课地点、上课时间、授课教师等)情况;

  2.是否存在无故迟到等违反课程教学纪律的情况;

  3.是否在课程教学中坚持正确的价值导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职责;

  4.课程教学组织和教学效果情况。

  三、工作形式及要求

  (一)本次检查工作采取培养单位自查和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以培养单位自查为主体。

  (二)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课堂教学检查工作,组织本单位党政领导、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资深教授等组成课堂教学质量评估专家队伍,对本单位研究生教学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并于5月30日前将《** 学院研究生课程教学检查自查报告》的电子版和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版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同时提供至少3份暨南大学研究生课程检查表。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违规违纪情况,应按规定严肃处理。

  (三)研究生院组织检查工作小组,到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抽查,重点抽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对课程教学检查的组织工作、教学管理执行及落实情况、教学管理档案管理情况等。同时,检查工作小组抽查授课教师课堂教学情况。对发现的培养单位管理不力、授课教师违规违纪等情况,都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四、其他

  本项工作联系人:李老师,电话:85220047。

  办公地点:校本部行政办公楼430室。

上一篇:暨南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与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暨南大学关于申报暨南大学2021年度一流研究生课程、教材建设、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的通知

在职研究生

常见问题

更多
全国在职研究生报名咨询电话

400-188-0979

快捷报名

更多
错误提示在这
错误提示在这
错误提示在这
提交信息
提交成功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