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轻化工大学法学院法律(非法学)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拟招生:24人,具体招生人数以2024年国家文件下达为准。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符合以上各项要求外,还须符合: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获得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1.网上报名(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5)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和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2.网上确认

  (1)确认时间:以各报考点公布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3.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四、资格审查

  1.我校将在全面审查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的基础上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请于2023年10月25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清晰扫描版发送电子邮件至suseyjs@163.com,详细要求请2023年10月15日左右关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关于研招考试网报信息错误提示和提交核验材料的通知》。经审核通过后再准予考试。考生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在复试过程中提供。

  2.考生参加复试时我校将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按复试通知的要求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本科毕业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携带学生证)原件等材料。

  3.入学报到时,学校将检查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原件。对未获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本科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4.不论何时,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学校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学位等。

 

五、考试(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1.初试

  (1)初试时间:2023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初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③398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

  ④498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

  (3)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科目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科。

  (4)准考证打印: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5)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我校一般执行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部分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将根据生源情况划定学校复试分数线,确定复试名单。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2)复试环节包括资格审查、英语测试、专业考核、思想政治考核及体检等。复试时间及具体要求,按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执行(复试前另行公布)。复试笔试科目及参考书目附后。

 

六、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的研究生调剂办法执行(调剂前另行公布)。调剂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

 

七、录取

  1.学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2.学校按照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3.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4.录取工作的具体安排,由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另行公布。

 

八、学制学费

  学制:3年,学费: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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