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硕士(MPA)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办学优势
海南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并先后入选“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和“部省合建”高校,纳入教育部直属高校序列。自2005年开始招生公共管理硕士(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缩写为MPA)研究生以来,海南大学MPA教育坚持“立足海南、服务特区、培养规范、特色鲜明”的办学目标与宗旨,不断融合全省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广泛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致力于打造具有自身特色的MPA教育体系。2013年5月,在国务院学位办举办的全国第三批MPA培养院校教学合格评估中,海南大学在36所培养院校中被评为A级。截止到2023年9月,海南大学MPA教育中心共计招收了2369名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遍布在全省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建设领域,并发挥着日益突出和重要的作用。
二、培养目标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主要是为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的、掌握现代公共管理理论和公共管理方法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公共管理硕士现已成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三大支柱之一,得到各个国家的广泛认可。海南大学MPA教育项目下设行政管理、土地资源管理、社会保障、应急管理、南海治理、自贸港治理等多个培养方向。
三、招生计划
2024年海南大学拟招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非全日制(国土资源空间规划方向)、非全日制(自贸港公共治理高层次人才),最终招生人数以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专业代码为:125200。
四、报考条件
报考基本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宪法和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21年9月1日前毕业);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2019年9月1日前毕业),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22年9月1日前毕业);
其他补充条件:
(一)非全日制(国土资源空间规划方向):本方向要求报考人员在国土资源领域担任实务工作。
(二)非全日制(自贸港公共治理高层次人才):要求报考人员拥有行政管理经验,并具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符合以下条件的报考人员优先:
1.党政系统公务人员;
2.医疗、教育和传媒等公营组织从业者(需提供相应证明);
3.取得相关领域高级职称,高级技师资格,并具有相应能力、做出实际业绩者;
4.中国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第一完成人),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第二完成人)获得者;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教师奖获得者;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第二完成人);省级改革和制度创新奖、省级人才奖、省级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省级优秀科技工作者;省级十大专利发明人(第一发明人)。
5.其他(需要提供相应证明)
五、报名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
2.预报名: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网上报名: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3.凡未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日期:具体以网上报名规定时间为准。
2.现场确认地点:具体以网上报名规定地点为准。
3.打印准考证日期:具体以网上报名规定时间为准。
六、考试录取
(一)初试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实行全国联考方式。
1.科目:①英语二(满分100分) ②管理类联考综合(满分200分)
2.时间: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见《准考证》说明,期间请关注我校及考点公告。
3.地点: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二)复试
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以及我校具体报考情况划定复试分数线。复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通过差额方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察。
1.笔试:思想政治理论
2.面试:综合素质、专业能力、英语口试等。
(三)录取
根据相关政策与标准,按照全面衡量、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录取。
七、学习方式
非全日制采取非脱产学习的方式,非工作日集中上课,无转档案要求。
八、学制学费
基本学制为3年,学费3.6万。
九、学位授予
按照教育部文件精神(教研厅[2016]2号),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学校将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