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修订印发<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的通知>》(学位〔2020〕25号)和《关于开展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20〕26号)要求,海南大学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已正式启动。本次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基本条件为启动当期评估时正在执行的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具体要求详见《海南大学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方案》(海大办[2021]25号),请按要求开展本单位学位点合格评估工作。
研究生处(工作部)
2021.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