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海南大学MBA校友会成立工作,提高校友会运行质量,现根据海南大学相关制度并结合实际制定本流程。
第一步:成立海南大学MBA区域性或专业领域校友会(一般以市县或重点行业为单位)筹备组,成员不得少于3人;
第二步:筹备组收集当地或专业领域校友信息,确定校友名单;
第三步:筹备组召开筹备会议,拟定校友会章程,征得本人同意后提出(选出)校友会领导机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建议人选名单;
第四步:向海南大学MBA教育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提出成立校友会申请,提交校友会章程、领导机构名单和联系方式;
第五步:中心回复申请;
第六步:待中心同意后,筹备组确定召开校友会成立会议的时间和地点,报中心同意后,召开校友会成立大会,中心一般派员指导;
第七步:中心根据选举结果确认校友会领导机构人选,颁发聘书,聘期一般为三年,向会长授牌或授权会长制牌。
第八步:在校友会成立后,领导机构结合工作实际需更换、补选部分人选及开展校友会换届工作的,须报中心同意后进行。
未尽事宜,由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