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复试人数一般不低于招生人数的120%。
(一) 复试资格
1.初试成绩达到学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
2.符合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生条件的推荐免试生。
3.对报考期间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复试报到前务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未完成的考生,学校有权取消其复试资格。
(二) 复试时间
全国统考生和单独考试生一般在2021年的3-4月份进行,推免生一般在2020年的9-
10月进行,具体以正式通知为准。
(三)复试环节和内容复试包含笔试与面试两个环节。
1. 笔 试
招生学科综合知识测试,总分100分。
2. 面 试
分为导师面试与学科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创新精神、基本知识和科研潜力等。
(1) 导师面试:导师应在学科面试前对报考自己的学生进行面试,并将面试意见及排序名单(有多名考生面试时)提交学科面试小组。导师不得在复试工作结束前给考生承诺录取。
(2) 学科面试:学科面试小组一般不低于5人,导师原则上应是面试小组成员。面试总分100分,内容包括:口头表达能力;本学科专业相关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专业英语基础知识、英语听说能力;心理素质;条件许可的学科专业可单独组织进行实践(实验)能力考核。面试结束后,应及时公布面试成绩。
3. 加 试
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考生复试时需加试政治科目笔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同等学力考生(不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考试时间每科2小时,每科成绩满分为100 分。试题的命制与考务工作由招生学院或研究所负责。加试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四)成 绩
1. 复试成绩
复试各环节成绩的加权和。
2. 考生总成绩
(1)全国统考和单独考试生的总成绩为统考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的加权和。
(2)推荐免试生的总成绩为复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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