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和非定向两种类型。非全日制仅招收在职定向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毕业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按照“培养方案统一、环节要求一致、上课方式灵活、学生管理统一、学费管理统一”的模式进行培养管理。
录取为定向的硕士研究生:在录取时须提交定向协议(定向协议由考生与用人单位之间自行协商签订,内容和格式我校不作统一要求,也可参考使用学校模版)。定向研究生在新生入学时不转人事档案和党团关系,学校也不提供住宿,毕业时按定向合同就业。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录取为非定向的硕士研究生:新生入学时应提交人事档案,转接党团关系,毕业时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新生入学报到时若不提交人事档案,则视为定向研究生,即有就业单位,有固定收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