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根据《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细则》的规定,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3年,在校修读年限为2-4年。对于全日制硕士学制为3年的研究生,达到相关要求的可以申请提前毕业;学校鼓励优秀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前毕业。为规范研究生培养的管理过程、保证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特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硕士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 提前毕业的原则和条件
硕士研究生提前毕业应坚持“质量第一,严格控制”的原则慎重进行。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请提前毕业:
一、政治表现良好,在校无违纪违法行为。
二、学业要求
(一)申请提前半年毕业条件
1、已修满全部学分,各门课程的考试或考查一次性通过,且各门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单科成绩不得低于75分);
2、英语通过国家六级考试或达到相应的分数线,其他语种要求相同水平(俄语六级、日本语一级),外语类专业研究生二外达到规定分数线;
3、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文科生要求以华中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和第一作者身份(或除导师之外的第一作者)在CSSCI来源期刊上公开、正式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用稿通知无效);理科生要求以华中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和第一作者身份(或除导师之外的第一作者)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上公开、正式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用稿通知无效);
4、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科研要求以研究生所在类别分会自订标准,标准经分会确认后须报研究生院备案。如须修改,则须提前一年报至研究生院。
5、已按规定完成学位论文初稿,并经指导教师审查,认为论文质量优良。
(二)申请提前一年毕业条件
1、已修完24个以上学分,并能在第四学期内修完相应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学分,各门课程的考试或考查一次性通过,且各门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得低于75分);
2、英语通过国家六级考试或达到相应的分数线,其他语种要求相同水平(俄语六级、日本语一级),外语类专业研究生二外达到规定分数线;
3、在学期间,文科生要求以华中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和第一作者身份(或除导师之外的第一作者)在CSSCI来源期刊上公开、正式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用稿通知无效);理科生要求以华中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和第一作者身份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上公开、 正式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用稿通知无效);
4、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科研要求以研究生所在类别分会自订标准,标准经分会确认后须报研究生院备案。如须修改,则须提前一年报至研究生院备案。
5、已按规定完成学位论文初稿,并经指导教师审查,认为论文质量优良。
第二条 提前毕业的申请程序
1、硕士研究生可以在入学第三学期的第12周内,向所在院系申请提前毕业,填写《华中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提前毕业申请表》。经导师、导师组、分会同意,研究生所在院系审核通过后交研究生院。
2、经研究生院审批通过后,提前毕业学生名单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接受监督。
3、公示后,经主管校长批准,报省教育厅同意后进入毕业程序。
第三条 其它
1、申请提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其学位论文必须进行双盲评审。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学制为3年及以上,方可申请提前毕业。
3、申请提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在其提前毕业申请批准后,不能按其申请时间毕业者,将按结业办理。
4、原则上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不低于学校基本要求的规定。
5、CSSCI源期刊、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均以学校社科处和科技与产业处指定的目录为准。
6、提前一年毕业的研究生,减半收取第三学年度的学费。提前不足一年毕业的,仍然按照三年缴纳学费,不减免学费。
7、本规定从2018年9月开始实行。
8、本规定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下一篇:东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