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考试管理和考风建设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研究生考场纪律。
1.考生须持研究生证或身份证提前15分钟进入指定考场,服从监考教师指挥,并按监考教师排定的座位入座,不得擅自调动座位。迟到30分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3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场,试卷及答案一律不准带出考场。出场后,不得重新进入考场。
2.考生到达考场入座后,须把学生证和身份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监考教师检查、核对。未带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不得伪造证件、证明等参加考试。
3.考生在闭卷考试时,除教师指定携带必要的文具外,不得将任何其它物品(含书本、作业本、纸张、带有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等)带入考场。如已带入,则必须集中放置在监考教师指定的位置。开卷考试不能互借书籍、参考资料、文具用品等。不能互打暗号、手势。
4.答卷一般用黑色、蓝色的钢笔或水笔,不得使用红笔或铅笔(画图或外语考试选择题等指定用铅笔的除外),并在答卷纸上写清姓名、学号、课程名称等内容,不准在答卷纸上作任何与考试内容无关的记号。
5.考生在考场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交头接耳、吸烟、吃零食。如遇试题字迹不清、试卷分发错误或试卷缺页等情况,应举手示意请监考教师处理。
6.答卷时,中途不得离场后再返回。如有特殊原因需离场者,必须经监考教师同意。答卷不得带出考场,一经发现,按违反考场纪律处理。
7.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答卷,不得拖延。交卷时间到,考生应立即停笔,并按要求把答卷与试卷一起整理完整,将试卷有文字的一面朝下放置桌上,待监考教师收完考卷并清点无误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监考教师宣布考试结束后仍在答卷者,按违反考场纪律处理。
8.在考试中有违反考场纪律行为者,按《同济大学学生违反校纪校规处分条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