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英语水平较高的研究生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专业课学习和科研工作中,特制定研究生英语公共基础课免修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免修资格与条件
硕士生入学全国统考英语成绩 70 分及以上,硕士生英语公共基础课自动免修并给予学分,入学成绩当年有效。
博士生、硕士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修英语公共基础课:
1.持有全国大学英语六级(CET-6)考试合格证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 425 分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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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TEM 4/8)成绩合格及以上;
3.托福成绩 75 分及以上或雅思成绩 6 分及以上。
二、申请程序及办法
1.需要办理英语公共基础课免修的研究生(硕士生入学全国统考英语成绩 70 分及以上者自动免修不用单独办理)应于入学后两周内办理,逾期不再受理。针对在入学两周以后得知成绩(有成绩单或相关证明并满足免修条件)的研究生,可在第二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办理第二学期的免修申请;
2.研究生在办理英语公共基础课免修时应提交免修申请和相关成绩单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由学院研究生秘书负责审核,并将结果汇总后交研究生院备案;
3.凡通过免修申请审核的研究生英语公共基础课,成绩登记为“免修”,记相应学分。
三、其他
1.本办法只适用于博士、硕士一年级研究生;
2.本办法自 2020 年 9 月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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