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工作,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情况,现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招生领域
我校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招生领域以国务院学位办公室正式文件批准的的招生领域为准。
第三条报考条件
(一) 本人为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二) 截止报名当年7月31日前已获得学士学位满3年;或者已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满4年。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及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
第四条报名方法
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一)网上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日期内登录考生工作单位所在地省级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指定的工程硕士报名网站,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本人报名亻古白
(二)现场照相
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持网报时生成的《报考资格审查表》到工作单位所在地省级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指定地点缴纳考试报名费、现场照相、确认报名佇口心自、0
各省接受考试报名的网址,以及受理收取考生报名费、现场照相、确认报名信息的地点届时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统一对外公布,网上报名时间一般为每年的7月中、下旬;现场照相、确认报名信息的时间一般为每年的7月下旬。
第五条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
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由我校研究生部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
届时考生应向我校研究生部提交下列材料,以备查验。
(一) 网报时生成的本人《本人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此表须由考生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公章;照片上须加盖考生本人所在单位公章。
(二) 考生本人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仔细对照报名条件,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一律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第六条入学考试时间、考试科目
一)初试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工程硕士专
业学位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Graduate Candidate Tes t , 简称"GCT"),"GCT"考试包括四部分内容: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和外语运用能力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
(二)复试阶段考试在"GCT"考试后进行,初试合格的考生参加由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课考试和面试。专业课考试和面试着重考核考生在本领域掌握的专业知识,从事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的潜在素质、岗位经历和业绩。
专业课考试科目及參考书目由学校研究生部在每年的招生简章上公布,考生可登录我校研究生部网页查询。
复试时间一般为每年的12月。
第七条录取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的录取工作由我校研究生部根据国务院学位办的有关文件精神自行组织,自行确定录取分数线,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专业课考试和面试),择优录取。
第八条本规定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原《天津理工大学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暂行规定》(津理工研究生[ 2006 ] 4号)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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