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研究生学术视野,提高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和学术水平,学校对每年参加国内外高水平学术会议的优秀研究生进行基本费用资助。
第一章 申请条件
第一条 赴国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申请者应为非在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具有良好的政治觉悟,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良好的外语表达能力;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应为高水平学术会议,主题应与本人的学位论文内容密切相关,且本人作为第一作者提交的论文被会议正式接收,并被邀请在会议期间做大会(或分组)论文宣读,论文第一署名单位为东北大学。
第二条 参加在国内举办的学术会议申请者应为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具有良好的政治觉悟,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良好的外语表达能力;拟参加的学术会议应为高水平学术会议,主题应与本人的学位论文内容密切相关,且本人作为第一作者提交的论文被会议正式接收,并被邀请在会议期间做大会(或分组)论文宣读,论文第一署名单位为东北大学。
第三条 每名研究生在校期间每年获得不超过一次学术会议资助;每名导师每年最多推荐1名本人指导的研究生获得学术会议资助。
第二章 资助标准和资助范围
第四条 对参加在国外举办的高水平学术会议者,每人获得资助经费不超过1万元,资助费用可包括会议期间的往返交通费、住宿费、会议注册费。
第五条 对参加在国内举办的高水平学术会议者,每人获得资助经费不超过0.2万元,资助费用可包括会议期间的往返交通费、住宿费、会议注册费。
第三章 名单确定与经费审批
第六条 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认真填写《学术会议资助申请表》(见附表),该申请表可从研究生院网站学位工作栏下载(具体网址:www.graduate.neu.edu.cn/dongda/xwgz/index.jhtml),经导师同意、学院审核通过后,由学院(部)汇总后于每月最后一周(假期除外)统一报研究生院。
第七条 由于本资助计划经费额度固定,学术会议资助申请会因资助经费使用完毕而终止。研究生院将根据研究生申请参加的会议层次、申请资助预算金额、提出申请时间等,动态确定资助人员名单。
第八条 资助经费须在每年12月20日前使用并报销完毕。经费报销具体程序为:研究生凭支出发票(本人及其导师在凭证上签字盖章)→所在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审查、登记;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审核并签字盖章→学院集中一定数量人员的凭证后于每月最后一周(假期除外)统一到研究生院及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
履行经费报销审批手续的同时,需将研究生参加会议的邀请函交到研究生院。其他的会议宣讲论文、会议总结、影像材料等纸质材料及其电子版由学院负责留存。
第九条 未获得学术会议资助资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经费报销手续或未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的研究生,其参加学术会议所发生的费用研究生院不予受理;对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研究生将追究相应的责任。
第四章 其它
第十条 学院及研究生导师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参加会议的研究生进行安全教育,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为研究生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