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硕士学位:
1.政治立场、思想品质有严重问题者;
2.所学学位课程不符合研究生院培养方案的规定而又无正当批准手续者;
3.未达到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考核要求者;
4.确认学位论文或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存在抄袭、剽窃行为者;
5.学位论文在以下几个方面有较大缺陷:
6.理论性文章的立论推导和计算有错误,或分析不严谨,逻辑性不强;
7.只解决实际问题而没有理论分析;
8.试验工作量虽然较大,但不能得出肯定结论;
9.只是综合他人的成果,没有本人新的见解或虽然有自己的见解或推论,但缺乏证明与根据;
10.实验粗糙或重复性和再现性较差,数据不足以说明其论文的基本论点;
11.侧重计算机软件编制,没有实际应用价值和未经实践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