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校博士生生源质量,根据教育部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改革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推荐对象
推荐攻读学术学位博士的对象为我校学制三年(或长学制医学类)的全日制在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且在读期间硕士中期考核结果为“优秀”。
推荐攻读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的对象为我校对应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的全日制在学硕士研究生,且在读期间硕士中期考核结果为“优秀”。根据教育部《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除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外我校其他专业学位博士暂不采取硕博连读方式选拔博士生。
二、推荐要求
(一)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成绩优秀、学风端正且具有良好的科研能力。
(三)除完成本专业课程学习外,还应完成拟攻读博士专业的硕士阶段培养方案所 规定的学位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
(四)定向(含“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骨干计划”)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得到人事 档案所在单位或三方协议签署单位或委托单位同意后才能获得硕博连读遴选资格。
(五)三年级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须已获得高水平科研成果。
(六)在硕士学习阶段受过违纪处分且尚未解除,或者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 考试违纪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硕士生不得参加遴选。
三、推荐流程
(一)各院系研究制定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资格遴选工作方案,经院系公示后,报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管理办公室备案。
(二)各院系在完成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后,确定具备硕博连读遴选资格名单。
(三)研究生本人申请,并取得导师(该导师需在当年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博士生招生目录上)同意后,需填写硕博连读申请表;
(四)各院系依据中期考核方案的要求,对申请人进行考核(包括思想品德、学术规范、课程学习、科研进展等方面)并将考核结果及相关材料(包括院系推荐人员汇总表、各推荐学生硕士阶段成绩单和每位学生的硕博连读申请表)报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管理办公室。
(五)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管理办公室对各院系拟推荐硕博连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行形式资格审核(包括课程学习、拟申请导师意见、所在院系意见),将符合培养环节要求且申请硕博连读报考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的专业学位硕士生名单报送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四、说明
(一)各院系须在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资格遴选工作方案中,明确可推荐硕博连读的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及其硕博连读对应的博士专业,暂不接受跨院系推荐硕博连读。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获得硕博连读推荐资格后,须按攻读博士学位的相应硕士专业培养方案开展培养,无需完成专业实践等专业学位硕士培养方案中的要求。
五、附则
本办法经2019年11月1日校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以上规定如与国家、教育部或学校最新出台的文件政策规定相冲突,以国家和学校最新文件政策规定为准,研究生院负责最终解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