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研究生课题论证报告包括选题、课题论证报告与考核、审核等三个阶段。
第二章学位论文选题
研究生在进入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前,应在导师指导下,充分调查研究,开展选题论证,确定学位论文题目。
第二条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原则
(一)选题应属于所在学科的研究方向,及其相关交叉学科研究方向范畴。
(二)选题应对科学技术进步、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具有一定的科学意义或应用价值,或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
(三)选题应研究目标明确,工作量适当,有一定的先进性和一定的科学或技术难度。工学门类学科的硕士论文一般应有实验、验证或硬件实物;其他门类学科的硕士论文一般应有调查数据、案例分析、软件演示、硬件实物、验证或理论证明。
(四)选题应充分考虑研究经费、仪器设备、试验条件等方面因素。
(五)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参照上述原则,并注意充分结合专业特点,解决实际问题。
第三条博士学位论文选题原则
(一)选题应属于所在学科的研究方向,及其相关交叉学科研究方向范畴。
(二)选题在理论上应居于学科前沿,具有较大科学技术意义;在学科、专业领域方面属于学术研究或工程应用研究的前沿;研究工作应对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国家经济建设或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和应用价值,预期可取得创造性的成果。博士生学位论文选题应提倡学科交叉与渗透。
(三)选题应研究目标明确,工作量饱满,具有较大的科学技术难度。工学门类学科的博士学位论文应包括理论分析、实验研究或工程验证等,其他门类学科的博士学位论文应有调查数据、案例分析、软件演示、硬件实物、验证、理论证明或应用等。
(四)选题应充分考虑研究经费、仪器设备、试验条件等方面因素。
(五)为科研机构和企业在职培养的工程类型博士学位论文选题参照上述原则,并注意充分结合重大工程实践问题。
第三章学位论文课题论证报告与考核
第四条课题论证报告内容
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根据选题原则,在调查研究、文献查询、理论分析以及文献综述的基础上,形成书面的课题论证报告,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课题论证报告一般在8000字左右(含文献综述),专业型硕士学位论文课题论证报告一般在3000字左右(不要求文献综述),博士学位论文课题论证报告一般在13000字左右(含文献综述),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选题名称
应少于25个汉字并确切地反映论文工作的研究内容和内涵。
(二)选题立论依据
包括研究论题的来源、研究目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意义以及国内外研究的技术现状分析。
(三)研究方案
主要包括具体的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和拟解决的关键问题;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实验方案及可行性分析;预期研究成果、研究内容的创新性或新颖性;研究计划和进度等方面内容,并逐一进行论证。硕士学位论文的工作要有创新点或新颖性,博士学位论文在所研究领域要有系统的创新性或创造性。
(四)研究基础
主要包括与本项目有关的研究工作积累和已取得的研究工作成绩;课题研究现有的基础和已具备的实验条件,可能遇到的困难或问题和拟解决的途径和措施等内容,并逐一进行阐述。
(五)研究经费预算与来源(含支持本课题的项目编号)。
(六)参考文献
课题论证报告应有数量较充足的国内外参考文献。硕士学位论文课题论证报告应有20篇以上,博士学位论文课题论证报告应有50篇以上。参考文献应是学术会议论文、学位论文、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刊物论文、书籍、专利资料,公开的政府法规文件等文献资料。内部资料、内部研究报告、非公开的领导讲话、网络文献资料等不具有长期论据效力的文献资料及涉密文献资料,不能作为参考文献。
(七)文献综述
学术型硕士课题论证报告应包括不少于6000字的文献综述,博士课题论证报告应包括不少于10000字的文献综述。文献综述主要反映课题所研究领域国内外最新发展动向,最新研究方法,对研究方法进行了分析对比,找出存在的问题,为课题研究奠定基础。
第五条课题论证报告会
(一)课题论证报告会时间
研究生应于中期考核之前举行课题论证报告会,课题论证报告会具体时间由系(所)安排确定,并向学院备案。必要时校、院教学督导小组成员可列席会议,督查课题论证报告工作。
(二)课题论证报告会的组织
研究生课题论证报告会由学科所在系、所组织,课题论证报告会应公开进行。按学科或学科方向,成立以学科(学术)带头人为组长的专家小组,小组成员一般应由本学科5名左右的研究生导师组成(博士生课题论证报告会专家组成员中至少要有2名博士生导师),研究生的导师必须参加课题论证报告会。必要时可聘请其他有关学科的专家参加;对于联合培养的研究生,一般应邀请联合培养单位的同行专家参加。
课题论证报告会采取研究生本人报告和专家质疑、讨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研究生应在开会前向专家小组提交选题论证报告文稿。报告时间一般为:硕士生20分钟左右,博士生30分钟左右。
第六条课题论证报告评审与考核
专家组应对研究生拟定的选题名称、选题立论依据、研究方案、研究基础、研究计划参考文献等方面进行评审,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并做出通过、修改后通过或不通过等总体考核结论。
第七条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为科研机构和企事业在职培养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课题论证报告参照上述规定执行,开题时间可适当延迟。原则上应在校内进行。若需在校外教学点进行的,应经学院批准,并报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备案。
第四章课题论证报告审核
第八条对获得专家组考核“通过”的课题论证报告,硕士生正式填写《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课题论证报告》,博士生正式填写《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课题论证报告》,经导师、系审核,学院批准后,由学院备案;同时研究生需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课题论证报告信息,由学院确认。开题时间以学院确认时间计算。
第九条对获得专家组考核“修改后通过”的课题论证报告,研究生应根据课题论证报告会上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课题报告内容进行修改、补充,并写出“修改说明”,连同修改后的课题论证报告一并提交导师,经导师同意并在“修改说明”上签署意见后,正式填写《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课题论证报告》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课题论证报告》,由导师、系审核,学院批准后,由学院备案;同时研究生需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课题论证报告信息,由学院确认。开题时间以学院确认时间计算。
第十条对专家组考核“不通过”的课题论证报告,须在规定时间内(硕士生1-2个月,博士生半年)进行重大修改后重新举行课题论证报告会。重新举行的课题论证报告仍未通过者,由学院按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报研究生院处理。
第五章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的变更
第十一条课题论证报告获得批准后,研究生应按计划进行学位论文工作,一般不得更改学位论文的题目和研究内容。
第十二条如确有特殊原因需对学位论文研究内容进行更改,应由研究生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研究内容更改申请表》,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系审核和学院批准后,可按照课题论证报告审核要求重新进行开题,并由学院备案。
第十三条重新开题后,需重新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课题论证报告信息,学院需要重新确认。开题时间以学院确认时间计算。
第十四条研究生学位论文研究内容更改后,应保证足够的论文研究工作时间,并确保论文质量。硕士生应保证不少于9个月的论文研究工作时间;博士生应保证不少于1.5年的论文研究工作时间。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