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实施宗旨
1、当前省学位办、校研究生院不断强化对硕士生毕业论文的质量要求。为顺应这一发展态势,提升本院研究生培养水平,并在即将开始的学位评估、以及未来的博士学位申报时赢得主动,特开展本院硕士生毕业论文的预答辩活动;
二、实施依据
2、本实施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江苏教育评估院有关毕业论文抽检的相关管理规定、《南京工业大学硕士论文答辩、评阅及学位申请工作细则》(南工[2014]研字第20号)等文件精神制定;
三、实施办法和注意事项
3、2016年度学院尝试开展毕业论文预答辩制度。采用自愿申请、集中完成的方式,由拟毕业研究生提出申请、导师同意,或由导师直接提出申请,即可参加。春季于3月下旬举行、秋季时间为9月下旬;
4、学生预答辩按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和工程管理三个学科方向分别进行。再视每个方向参加人数情况细分为若干小组;
5、每个预答辩小组评委会由3-4位评审委员组成,其中一位担任组长。组长主持本组的预答辩议程。组长和委员由学院聘请,不限于硕士研究生导师,可以扩展到本院拥有博士学位老师、海归访学老师,以及院外专家等。预答辩学生和其导师不分配在同一小组;
6、预答辩学生提交的论文无需胶装,只需按毕业论文的格式、内容要求提交A4、双面打印件3-4本。提交时间为指定预答辩日的前3天;
7、预答辩时,学生先行汇报论文10-15分钟。随后由评审委员逐一对论文提出评阅意见或建议。学生无需回应,评委会也无需做出决议;评审委员可以在学生提交的论文文本上做出标记,不具名撰写论文评阅书(格式见附件1),于预答辩结束后2天内将评阅书和有标记的论文文本投入指定信箱。评阅结果学院整理、备案,并向导师和学生反馈;
8、预答辩评阅本着帮助学生整改提高的目的,评阅意见倾向高标准、严要求,评阅建议可操作;
9、论文评阅意见或建议供导师和学生参考。导师经考虑后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
四、其它
10、2106年两次预答辩活动结束后,将检视过程、评价效果,再行讨论是否经合理程序形成学院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