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我校实际,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酬金标准确定如下:
1.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酬金标准分别为:每篇学位论文应送不少于5位专家评阅,评阅费300-600元/人·篇;论文答辩委员会的委员应不少于5人,设秘书1人。委员的酬金为250-500元/人·篇,秘书的酬金为60-80元/人·篇。
2.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酬金标准分别为:每篇学位论文应送不少于2位专家评阅,评阅费150-350元/人·篇;论文答辩委员会的委员应不少于3人,设秘书1人。委员的酬金为150-300元/人·篇,秘书的酬金为40-60元/人·篇。
3.对于全英文撰写的学位论文,其评阅费标准可以上浮50%。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原《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及学位论文答辩酬金标准》(浙工大发[2009]12号)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