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不断深化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调动教师对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项目建设的积极性,推进教学创新,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事业的发展,结合我校教学改革、人才培养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
由研究生院统一规划与管理,学院组织实施,教改项目负责人具体承担。
第二章申报范围
第三条研究生教改项目内容包括研究生教育教学思想研究、教学方法与技术研究、课程体系改革与建设、教学内容改革、实验实践教学条件建设等内容。
第四条申报项目符合资助范围要求,能够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
第三章审批立项
第五条各学院组织申报,教改项目负责人申请并填写《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经学院初审,推荐上报研究生院。
第六条研究生院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名单。
第七条研究生院将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相关要求,对获立项的校级研究生教改质。目,择优推荐,申报安徽省省级教研项目。
第四章项目管理
第八条研究生教改一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二年,研究生院负责统一管理,并组织验收检查。
第九条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按照立项申请安排工作进度,定期向学院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完成后,填写《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教学研究立项项目结题简表》及项目结题成果一套,交所在学院初审并提出初步验收意见后提交至研究生院。
第五章资助办法
第十条批准立项的研究生教改项目由研究生院提供经费支持,每项1万元。
第十一条各项经费使用按照财务处相关规定及项目经费预算,主要用于项目相关差旅费、材料费、办公费、设备购置维护费、教研论文版面费、资料印刷费、课程资源建设费、项目相关非在职人员劳务费等。原则上,项目的人员费支出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20%。
第十二条项目所在学院应保证按规定用途使用经费,项目负责人对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负责,所在学院、教学管理部门等按照职责承担相应责任。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