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培养目标
1.较好地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开拓进取,努力创新,虚心从善,树德养身,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和本专业其他实际工作的能力。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具有应用外语开展学术研究和学术交流的能力。
3.身体健康。
二、培养方案和个人培养计划
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原则上按一级学科制订,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应建立硕士.博士贯通的课程体系。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由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所在学院会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讨论制定,各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充分体现本学科、专业特色。内容主要包括:培养目标、学习年限、研究方向、课程设置、学位论文等。
硕士研究生入学后,应根据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自身的研究方向和个人特点,在导师指导下,制定出其个人培养计划。
个人培养计划要充分注意因材施教,发挥研究生的特长和积极性、创造性。每位研究生制定好个人培养计划后,应填写《四川大学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表》。经导师和学院主管领导审核签字,交学院备案后执行。学生若因特殊情况需要变动个人培养计划,要征得导师及学院主管领导的同意,在每学期选课期间修改,课程最终选定后则不能再修改个人培养计划。
三、培养方式
硕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也可组成以指导教师为主的研究生指导小组(2-3人)协助导师工作。硕士研究生培养采取理论与实际相结合,课程学习与科学研究相结合,导师负责与指导小组,教研室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办法。硕士研究生培养要注意因材施教,发挥研究生个人的才能与特点,培养研究生独立学习,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
四、学科方向及研究方向
学科方向是直接在一级学科下设置的方向。应根据我校本学科的特点与优势,密切关注社会经济发展、科技进步中具有重大意义或发展前景的领域,把握本学科的发展趋势,科学凝练学科方向。学科方向个数不宜过多,一般不超过9个,且在未来几年内应基本保持稳定。每个学科方向应有较好的科研基础和充足的研究经费,有学术带头人和结构较为合理的学术梯队(不少于3人),能开出本学科方向的相关课程。
研究方向是设在二级学科(即专业)下的方向。各专业应根据学科、专业的发展和国家建设的需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设置研究方向(一般每个专业设置3-5个)。研究生方向划分不宜过窄,且在未来几年内应基本保持稳定。每个研究方向应有2个及以上导师招生。
五、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4年;部分学制为2年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3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最长学习年限若教指委另有规定,则按相关文件执行。
六、课程设置与学分
硕士研究生应按培养方案的要求,修读完规定的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学术学位研究生各学科、专业总学分应不低于34学分;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中,文、理、工科总学分不低于30学分,医科总学分不低于21学分。
各类课程的设置及学分分布如下:
1.课程设置
必修课:
第一外国语 2学分 36学时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2学分 36学时
学术交流活动 2学分(研究生须参加15次学术交流活动,其中有2次为自讲报告)
研究生综合素质系列课程 18学时1学分
学术规范与研究生论文写作指导18学时1学分
专业平台课 2-3门,每门课程一般不低于3学分(工科研究生可选1门数学作为自己的必修课,如学科需要可选其它的数学作为自己的选修课)
选修课:
①《自然辩证法概论》18学时1学分
②《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18学时1学分
③《英语口语》18学时1学分
必须从①、②2门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中选择1门作为选修课程 1学分:其余为专业选修课程。
2.学分
各门课程的学分,应按课程的内容要求和学习量来合理确定。一般按讲课18学时为1学分计。对于理论性强,知识量大的专业课,学分数应略高;实践性强的实验课和扩充知识的课程学分数应略低。
选修大学本科课程(含同等学力考入的硕士研究生补修本科课程)不计学分。
七、中期考核
在第二学年上学期初对硕士研究生的政治思想、课程学习、科研能力等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其结果作为中期分流和硕博连读选拔的重要依据。具体考核办法按《四川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办法(修订》办理。
八、科学研究与学位论文
科学研究与学位论文工作的目的是使硕士研究生在科学研究方面受到较全面的训练,培养从事科学研究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通过文献阅读,调查研究,科学实验,进行学位论文选题,并于第三学期进行开题报告,经导师和教研室审核同意后,拟定论文工作计划,填写《四川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同时,每学期向所在学院提交《四川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研究学期进展报告》。
硕士学位论文是综合衡量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术水平的重要标志,必须在导师指导下,由硕士研究生独立完成,论文工作时间应不少于一学年。
硕士学位论文应表明作者已经掌握了本门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对所研究的课题有新的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