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励在校研究生勤奋学习,品学兼优,全面提高研究生综合素质,不断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对象
我校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不包括提前毕业和延长学习年限研究生)。
二、评选基本条件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关心集体,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思想政治素质,医德医风良好。
2、学习勤奋努力,成绩优秀。学位课程平均成绩良好以上,无重修课程,专业学位出科考试成绩均良好以上;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或毕业考核答辩成绩优秀;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在校期间至少获得过一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
3、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在我校分类的学术期刊上已发表论文。
4、学习期间无任何违纪行为。
三、评选比例
当年学院毕业研究生总数的5%(学术型和专业型研究生中分别评选出5%),宁缺勿滥。
四、申报与评选程序
采取个人申报、导师推荐、二级部门初审、研究生学院复审、结果公示的评审程序。
1、个人申请:研究生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锦州医科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表》,将申报材料与导师的推荐意见一同上报二级单位、校外基地研究生管理部门。
2、二级单位、校外基地研究生管理部门初审: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优秀毕业生材料进行初审,并按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评选比例(8%)上报参评人数。
3、研究生学院评审:研究生学院根据各二级部门初审材料按评分标准统一打分、排序,最后确定优秀毕业研究生名单,报学校校长办公会批准通过。
4、对评选结果公示一周,公示期间对获奖者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学院提出质疑,由研究生学院核实。
五、评分标准
综合得分为以下各项得分乘以所占权重系数的总和,综合得分和各项分满分均为100分。
(一)日常思想、行为表现;医德医风考核,占10%。
(二)学位课程成绩,占20%。
(三)科研情况,占45%。
1、论文发表情况(第一作者)
(1)一类期刊(指被SCI、SSCI、EI、ISTP、A&HCI收录)1分IF, 20分。
(2)三类期刊论著8分。
(3)四类期刊论著6分。
(4)五类期刊论著4分。
(5)六类期刊论著2分。
2、著书
参编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的各类书籍,本人撰写字数5000以下者 5分,5000字以上者每增加1000字加1分。(最多加10分)
3、科研项目
(1)参加省级科研(含教育厅)课题者,在项目合同书(或申请书)上,排名5名以内4分;6—10名2分。
(2)参加国家自然基金以上课题,得分在省级课题得分基础上乘以2。
4、课题获奖
(1)省级一等奖,排名前5名加6分,10名以内3分。
(2)省级二等奖,排名前5名加4分,10名以内2分。
(3)省级三等奖,排名前5名加2分,10名以内1分。
(4)国家级奖励得分在省级奖励得分基础上乘以2。
5、为与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或实审)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第一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或以导师为首的第二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最高10分。
(四)毕业考核:科学型为论文初审成绩;专业学位为毕业技能考核,占20%。
(五)其他加分,占5%。
1、学生干部(班级以上),30分;
2、社会实践积极分子,20分;
3、省(市)级以上各种奖励、先进个人,每项20分,最多50分。
六、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按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
七、奖励办法
优秀毕业研究生由学校授予“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和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八、其它
(一)“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荣誉称号记入研究生个人档案。
(二) 对不能按期毕业以及毕业离校前触犯法律或校规校纪的优秀毕业生,取消其相关称号。
(三)本办法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