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提高复试环节的公平性,严肃考风考纪,特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为根本依据,制定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络远程复试违规处理办法,具体如下:
远程复试过程中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复试成绩或取消录取资格。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材料或者电子设备参加复试的。
(二)未按远程网络复试相关要求摆放视频机位,提醒后仍不改正的。
(三)视频监控范围内有其他无关人员的。
(四)未经面试导师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座位或脱离视频监控范围的。
(五)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六)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七)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八)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其他形式违纪、作弊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