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论文选题
论文题目应在考虑学术意义和应用价值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在已确定的方向范围内选择。论文选题应尽可能与本专业承担人的科研项目相结合。
论文选题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研究生本人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在选题过程中要了解熟悉学本学科前沿情况,要选择有新创意义或重大应用价值的课题。选题的起点要高,工作量适当,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预期研究目标。
论文选题应在第三学期期末前确定。
二、论文开题报告
1.开题报告的内容
开题报告的基本内容包括:论文题目、选题依据、选题的理论和实际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研究方案和论文大纲等。
开题报告必须对研究课题的国内外研究现状做出详细的综合分析,并列出参考文献。
研究方案应明确研究内容、研究目标、研究方向、时间安排、拟突破的难题和创新点。
论文大纲应明确章、节两级目录,并对主要内容和重点进行必要的说明。
2.论文开题报告评审
开题报告由硕士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字数一般不少于3000字。
第三学期期末,由各院(系)以本学科导师组成员为主体,组成评审组,对研究生提交的开题报告逐一进行集体评审,并做出评审结论。评审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
3.开题报告评审合格的依据:
(1)指导思想正确,研究方向明确,研究目标科学,选题合理;
(2)具有独立搜集和综合分析资料的能力,掌握与本选题有关的国内外研究动态,占有本选题研究必备的资料;
(3)研究方案可行,基本掌握本选题的重点和难点。对研究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有确切的认识,学术思想清晰,分析思路基本正确;
(4)研究工作计划科学合理,基本具备开展本选题研究的各种条件。
4.开题报告评审不合格的依据:
(1)选题偏离研究方向,选题不当;
(2)参考资料不足,综合分析能力低,对本选题的研究活动缺乏了解;
(3)无新意,研究重点不突出,预期达到的研究目标过高或过低;
(4)开题条件不具备,研究方案安排不周,难以按期完成。
开题报告评审不合格者,需重做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评审通过后一周内,将《河南财经学院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表》原件一式两份报研究生处备案。
三、特别规定
开题报告是撰写学位论文的基本依据,一经审批通过,必须严格按此进行学位论文的研究和写作。若改变题目或变动主要内容,需重新做开题报告,否则不予以安排答辩。开题报告评审通过与举行论文答辩的时间间隔不少于10个月。开题报告延迟通过,论文答辩安排将做相应推迟。
四、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五、本规定的解释权在校研究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