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质量是评价学生水平的重要标志,而学位论文选题是开展论文工作的开始,也是整个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为规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开题报告工作,特作以下规定:
一、开题报告工作安排
1.硕士研究生将本人撰写的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书面材料提交导师审阅,经导师批准后填写《北京语言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申请表》,提交学院(所、中心)。
2.由学院(所、中心)组织开题报告评审组对硕士研究生的开题报告进行评议审查。评审组一般由本校相关专业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人员3或5人组成,由导师拟定专家组名单,交学院(所、中心)审核。
3.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一般应于第四学期末之前完成。
二、开题报告的内容
1.课题来源及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2.该方向的研究现状及分析;
3.主要研究内容;
4.研究方案,包括研究方法,手段,以及进度安排、预期达到的目标等内容;
5.为完成课题已具备和所需的条件;
6.预计研究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解决的措施;
7.主要参考文献。
三、开题报告的考核
开题报告成绩考核以通过、不通过记。开题报告不通过者,不得进入论文撰写。可修改后再次组织开题报告,通过后方可进入论文撰写阶段。再次开题报告费用由学生本人承担。连续三次未通过者,建议中止培养,按肄业处理。
开题报告成绩合格的依据:
1.具有独立搜集和综合分析资料的基本能力;选题具有新意,能掌握与选题有关研究方向的国内外动态,学术思路清晰。
2.研究方案可行,基本掌握研究问题的关键;对可能遇到的主要问题分析基本正确。
3.研究工作计划安排合理,研究条件具备。
四、开题报告的管理
1.开题报告表应为一式三份,硕士研究生完成开题后,将一份交学院(所、中心)存档,研究生和导师各保存一份。
2.学院(所、中心)最迟于第四学期末将已开题的硕士研究生名单送研究生院备案。名单内容包括:研究生学号、姓名、开题题目、开题时间、开题报告评审组委员名单、评审结果(通过与否)等。
3.《开题报告申请表》和《开题报告》可从北京语言大学研究生院网页下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