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研究生在学校规定最长修读年限内,修完培养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完成毕业论文且通过毕业答辩者,准予毕业,学校发给毕业证书。
2.毕业论文和毕业答辩即学位论文和学位答辩。在学位论文答辩中,若学历研究生未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则答辩委员会需明确指出是否通过毕业论文答辩。未通过毕业论文答辩者不能申请重新答辩。
3.凡属因作弊行为受处分的研究生,一律不授予学位,只能申请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4.研究生在学校规定最长修读年限内,修完培养计划规定内容,完成毕业论文但未通过毕业答辩者,准予结业,学校发给结业证书。研究生结业后,不再补作毕业论文答辩,不换发毕业证书。
5.超过规定学习年限但未申请延长学习年限,或超过最长修读年限,应退学。学历硕士研究生最长修读年限为4年,学历博土研究生最长修读年限为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