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利用本校的教学、科研资源在导师指导下取得的创造性研究成果。为维护我校自主知识产权不受损害,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归档、管理及保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论文申请保密条件
(一)准备申请专利或技术转让,以及涉及技术秘密,在一段时间内不宜公开的学位论文。
(二)论文背景源于已确定密级的科研项目或课题的学位论文。
(三)自由选题的学位论文,导师提出内容需保密的。
二、论文申请保密的程序
(一)应在论文开题报告之前向学院提出申请,由学院将申请意见报研究生部。
(二)填写《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申请表》,交研究生部备案。
(三)论文选题定密后,研究生应与导师签订相应的保密协议。
三、论文保密级别及期限确定
(一)如学位论文来源于确定密级的项目,则该论文的保密级别、保密期限与该项目相同。学位论文的密级不得高于来源研究项目(或课题)的密级。
(二)若学位论文来源项目(或课题)未定密级,不涉及国家秘密,但学位论文中有部分内容不宜公开,则学位论文可定为“内部论文”。
(三)如论文选题项目无密级,但该论文符合定密管理规定,达到国家秘密水平,则应首先对该论文来源项目按定密管理规定重新定密,论文密级同该项目密级。
(四)研究生所在学院(研究所)主管领导和指导教师共同为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审定密级并确定具体保密期限。审定密级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密级范围和法定程序进行。
四、保密论文的撰写、存放与保管
(一)涉及保密内容的学位论文,必须在涉密计算机上撰写,其复制(含打印、复印、装订等)必须在涉密复印室进行。涉密论文确定密级后,应在论文封皮左上角用黑体三号字明确标注密级及保密期限,标识符号为“★”,“★”前标明密级,“★”后标明保密期限。
(二)定密后的学位论文纸本(1本)和电子版本由研究生本人在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连同《研究生学位论文密级申请表》送交学校图书馆保存,不经论文作者或作者导师同意,任何人不得调阅。论文电子版本不得通过网络传递。
(三)因工作关系接触保密论文的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论文。
(四)论文保密期满后,将自行解密公开。
五、保密论文的开题和答辩
(一)保密论文的开题报告由导师会同所在学院(研究所)负责人选择适当人员组织进行,审查程序与非保密论文相同。
(二)研究生以保密内容进行论文答辩,导师需申请保密答辩,由学校学位委员会批准。导师提出合适的专家名单,由学位委员会同意并确定后组成答辩委员会。
(三)涉密论文的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委员的人数、技术职务要求与其他研究生要求相同,但不聘请校外人员(参与涉密论文研究课题的校外人员除外)进行评阅和参加答辩。论文作者、导师、评阅人、答辩委员等人员,对有关论文内容应负保密责任。参加保密学位论文评阅的人员必须签订《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保密协议书》。
(四)涉密论文答辩过程封闭进行,不允许旁听。
六、本办法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200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