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的指导教师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确定。原则上不到退休年龄但满58周岁,或延聘但满63周岁的指导教师,不再参加双选。
一、双选原则
主持国家级课题的指导教师,每届指导研究生人数不超过6名;
主持省、部级课题,每届指导研究生人数不超过4名;
主持厅、局级课题,每届指导研究生人数不超过2名;
无纵向课题、有横向课题的指导教师,科研经费在20万元以上者,每届指导研究生人数不超过4名;科研经费低于20万元者按比例适当减少指导学生人数;
无课题经费的指导教师,一般不分配研究生;
各学科可根据当年招生情况,适当调整学生数量;
文科及软科学类学科可比照以上原则,适当放宽经费条件;
有直系亲属关系的师生,不得建立直接的指导与被指导关系。
二、双选程序
1.研究生入学后,研究生学院培养办公室领取双向选择表;
2.各相关学院(所)组织研究生与指导教师见面,介绍指导教师的具体情况如研究生方向,科研课题等;
3.研究生根据本人意愿,选择指导教师(可选二人),并按规定时间将双向选择表交回所在学院(所);
4.各学院(所)组织指导教师选择研究生,签署指导教师及学院意见,按学科汇总后以书面和电子表格形式报研究生学院批准后实施。
三、时间安排及要求
入学两周内,各学院将双选结果报研究生学院培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