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论文开题是金融硕士(MF)专业学位论文工作的重要环节,旨在保证和监督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和进度。为进一步提高金融硕士教育中心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工作质量,现对学位论文的开题工作作出以下规定:
一、论文选题的基本原则
1、选题须与金融专业的发展相结合,注重运用基本理论阐述、研究并解决与金融实践相关的问题,充分体现实践性、前沿性和有效性。
2、选题根据全国金融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的要求并按照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写作规范,论文的基本形式主要有:案例分析、产品设计与金融实践问题解决方案、调研报告或基于实际问题分析的政策建议报告等。
3、选题既要有理论分析,又要有充足的实践基础。论文选题按照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写作的要求,须容纳三个基本要素,即基础理论支撑描述、实际案例研究、具体政策设计建议等。
4、学生主动与导师联系,导师在充分了解学生专长和兴趣的基础上,结合金融专业发展前沿和专业研究方向对学生进行选题指导。
二、开题报告的时间
开题报告一般在第二学期7月份开始做前期准备,第三学期10月份正式开题。
三、开题报告书的内容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的形式与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即:选题背景及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的分析或实务案例的背景分析、论文的研究方法、论文的主体框架、论文的写作计划、写作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困难等。详见《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金融硕士(MF)专业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
四、开题的形式
开题采取开题答辩会和提交开题报告书两种形式。
研究生首先要与导师进行充分沟通,在导师的指导与督促下,修改完成开题报告书。
在导师准予开题的前提下,学生参加开题答辩会,并将导师审核通过的开题报告书提交“金融硕士教育中心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
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根据导师的指导性意见审议开题是否通过,不通过者不得进入学位论文写作阶段。
五、开题报告材料的备案与管理
研究生根据导师的指导性意见,在对选题方案进行修正、补充和改进后,填写《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金融硕士(MF)专业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按规定程序审批备案和存档,并正式进入论文写作阶段。
因特殊情况需变动论文题目和基本内容时,需研究生本人书面申请、经导师签署意见,“金融硕士教育中心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后备案,并在1个月内补交开题报告书。
六、开题报告具体时间安排
1、7月始,做学位论文选题的前期准备。
2、9月,撰写开题报告书,交由导师审核,并根据导师的指导性意见进行修改。
3、10月上旬,将填写完整的开题报告书(电子版),提交金融硕士教育中心,待审核。开题报告书中必须带有导师的指导性意见,由导师确认能否开题并签字。
4、10月31日前,将导师审核通过后的开题报告书(纸质版)提交“金融硕士教育中心开题报告小组”评审,并进行开题答辩。
5、11月初,金融硕士教育中心公布开题评审结果,通过者将开题报告书提交金融硕士教育中心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