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献综述内容要求
1、研究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根据专业领域及研究方向,阅读本研究领域国内外前沿文献,按照综述性论文的要求和格式,完成文献综述报告。
2、文献综述报告主体包括:文献综述名称、中英文摘要和关键词;阅读文献概述;国际和国内相关领域、方向的基本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含主要研究的若干分支,各分支的理论、方法研究以及实践现状,关键问题己解决的程度与尚待解决的难点,未来发展的趋势等);结论(研究发现,探讨或提出解决问题的可能途径等);主要参考文献。
3、文献综述报告要求硕士研究生阅读与本研究领域有关的文献不少于100篇,其中外文文献50篇左右。
4、文献综述报告要求内容精要、观点明确、资料翔实、论述严密、逻辑清晰、语言文字合乎规范,报告须有自己的观点和见解,切忌将文献资料拼凑、罗列。文献综述应紧跟科学前沿,体现深厚的理解力、敏锐的科学洞察力和开放的思维,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提出解决问题的可能途径,形成科学创新的研究思路,并应有一定的预见性。
5、文献综述报告字数要求不少于10000字。
二、文献综述节点要求
第一学期10月:确定文献综述选题;
第二学期3月:各学位点组织文献综述讨论;
第二学期6月:各学位点组织文献综述考核。
三、文献综述报告质量监控
1、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在充分学习专业必读书目和主文献的基础上,根据专业领域及研究方向确定文献综述题目;
2、各学位点可以采用学术沙龙、seminar等形式,为研究生文献综述撰写提供支持和帮助;
3、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认真撰写文献综述报告,导师审核后在《研究生文献综述考核表》填写意见,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中期考核,不合格者须在导师指导下对文献综述报告进行修改;
4、学位点组织专家评议小组(每组3-5名专家),集中进行文献综述公开考核。硕士生文献综述专家评议小组成员一般由硕士研究生导师组成;
5、专家评议小组对报告人的文献综述书面、口头报告进行严格评审,填写评议小组意见,并按优、良、合格及不合格评分,该成绩作为研究生文献综述环节成绩。不合格者须重做文献综述报告;
6、不能按期进行文献综述报告者及文献综述不合格者,应提交延期或重做申请,经导师审核、学院批准后方能延期进行或重做,参加下一批次文献综述报告,并相应地推迟中期考核时间。
备注:本办法自2018级研究生开始执行,2017级研究生参照执行。本办法由国际商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