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BA课程教学在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培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任课教师的教学工作对保证课程教学的质量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为保证和提高MBA研究生培养质量,打造陕西师范大学MBA品牌,根据全国MBA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培养过程的若干基本要求》,结合我校MBA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西陕西师范大学MBA任课教师管理办法。
一、任课教师资格及遴选办法
1.MBA的任课教师,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或任现职五年以上的教师、或具有博士学位,有着丰富社会实践经验的教师。
2.MBA任课教师要熟悉和了解MBA研究生的培养目标以及MBA专业学位的特点和要求。
3.有坚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系统的学科知识,能够独立胜任一门以上MBA主要课程;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阅读专业的外文文献资料;了解本学科专业的最新发展动态。
4.教学经验丰富,有较高的教学水平,教学效果好;能熟练运用多媒体、投影仪等现代化教学设备进行教学活动。
5.有参加企业咨询或企业项目研究经历者优先聘任;胜任双语教学的教师优先聘任。
6.任课教师由课程所在院系推荐由MBA教育中心提名,经MBA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聘任。
7.所有聘用的任课教师,均须填写《陕西师范大学MBA任课教师情况表》,报MBA教育中心办公室。
二、任课教师教学工作要求
1.任课教师在接受教学任务后,应在两周内向MBA教育中心推荐教材,并由MBA教育中心审定、采购,以保证教材能在开课前发给每位学生。
2.MBA任课教师要严格按照MBA教育中心制订的教学计划,编写所任课程的教学大纲,并于开课前一周交MBA教育中心,由中心办公室负责汇集成册发给学生,并存档。
3.教学内容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结合MBA研究生的特点,在注重课程的系统性、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阐述的同时,尽可能突出本门课程的实用性。
4.认真吸取发达国家和国内兄弟院校培养MBA研究生的教学经验,努力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MBA教学方法。组织有丰富管理经验的研究生参与教学活动,互相讨论,教学相长。
5.任课教师应认真备课,按时上课。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缺课、不随便调课或请他人代课,以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如确有特殊原因,需提前一周提出调课申请,经MBA主管院长批准,由MBA教育中心通知办理。任课教师在一学期内连续请假四周,由MBA调换任课教师。
6.为保证MBA研究生的上课出勤率,任课教师应严格检查学生的出勤情况,每次上课应点名,对缺课累计超过1/3课时的学生,不准参加该门课程考试,必须重修。任课教师在课程结束后将出勤表交MBA教育中心办公室,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
7.每门课程要布置一定数量的课后作业、练习,并认真批改、打分和记录,并与学生见面。提倡作业形式创新,如写调查报告等。在考试结束后将批改、打分的学生作业交MBA中心存档。
8.根据各课程的特点,全国MBA教指委规定了每门课程教学中至少采用的案例数(具体要求见《关于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的若干基本要求》)。任课教师应在此基础上尽可能多地采用案例教学,把案例教学作为整个教学活动中的重要一环,组织学生举行案例分析演讲、撰写案例分析报告。任课教师要对学生撰写的案例分析报告进行批改。在考试结束一周内将批改、打分的案例分析报告交MBA教育中心存档。
9.课程考试采用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考试可采用闭卷、课堂开卷大作业等方式。考查是根据平时考核和作业完成质量(包括思考题、课堂讨论、课程论文、专题调查报告、案例分析报告等)综合评定。采用闭卷考试方式的,任课教师应于每学期课程结束前两周将A、B两套考试题送交MBA教育中心,由中心选定一套作为期末考试题。
10.任课教师应合理评定学生的学习成绩。课程考核方式可采用结构记分法,分平时作业、案例分析及讨论和期末卷面成绩三部分,详细比例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特点而定。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评分,学位课75分以上为及格,其他课程60分以上为及格。任课教师应严格考核纪律,发现试卷雷同的,视不同情节可给予重修或重考处理。
11.任课教师应在考试结束后的一周内将成绩登记表连同试卷交MBA教育中心存档备查。评定成绩应注意拉开档次,并符合正态分布。
12.每学期期中或期末,MBA教育中心组织学生对各门课程进行一次评估。具体形式为:由学生填写MBA课程教学效果考评表;组织教学意见座谈会;中心组织听课活动。任课教师应与MBA教育中心保持沟通,了解学员的意见和要求,根据评估意见,认真研究并采取措施,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和提高教学质量。
为了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我校MBA教育质量,MBA教学实行课后评估制度和教学督导制,根据学生对任课教师各教学环节的评估意见以及MBA教育中心对任课教师教学计划、教案、教学情况的检查结果,对在MBA教学工作中业绩突出的教师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