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要求,学位论文外审评阅意见有2篇未通过者,取消本次学位申请资格,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论文外审评阅意见1篇未通过者,研究生和导师可向分会提出加审申请,由所在分会审议决定是否重新送审。
具体工作程序:
1.论文外审评阅意见1篇未通过者,研究生和导师可向分会提出加审申请。
2.研究生院学位办向相关分会(学院)发送“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加审的处理意见”的通知。
3.各分会依据学位办提交的材料(评审未通过评议意见、学位论文)对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行审议(审议人员可是导师组成员、教研室人员等),审议通过后由学院主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4.分会审议通过后,研究生须填写《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重评加审申请表》。该表在“学位论文答辩相关表格”下载
5.学院向学位办及时提交以下材料:审议通过签字盖章后的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加审的处理意见、评审未通过评议意见、学位论文、按要求填写的“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重评加审申请表”、加审论文的评审费标准硕士300元、博士450元,该费用由研究生个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