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是每个硕士研究生按照培养方案达到硕士培养目标的重要环节,也是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培养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加强学生的书面表达能力的综合环节。它要求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综合运用所学的知识,能够结合实际问题进行较为深入的分析并提出解决方案,并独立完成一篇论文。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以及国际商学院的学生培养计划,每个硕士研究生都必须独立完成学位论文一篇。具体要求如下:
一、开题报告
关键日期:第四学期末(对于第三、第四学期出国留学的学生,开题报告会统一延至第五学期10月中旬,但电子版开题报告应与在校学习同学同时提交)。
要求:学生收集资料,与导师讨论,按照《北外国际商学院硕士论文开题报告的要求开题报告要求》完善并填写开题报告表,由学院研究生办统一组织开题报告会。
开题报告批准后,原则上不允许改变论文题目,如确需调整,由学生写出书面申请,经导师同意后向学院申请,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审批后方可改变。预答辩之前必须完成相应的题目修改与审批流程,若预答辩中答辩委员会认为需要变更论文题目,或者预答辩之后学生自己要求变更题目,则视作“存在重大问题无法按时完成”,申请延期半年答辩。
对欲提前答辩、提前毕业的优秀研究生,或需延长学习年限的硕士研究生,导师应按学校相关规定,指导学生提前提出书面申请报告,经培养单位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审批。
二、毕业论文初稿提交
关键日期:第五学期末。
要求:学生根据导师与论文开题报告会的意见,完成论文第一稿,并在 12 月第4周前向导师提交论文初稿,导师审阅并提出修改意见后,于1月第1周前
将初稿与导师审阅意见提交给学院研究生办(发到信箱research@bfsu.edu.cn)。
由于导师原因未回复修改意见而不能提交初稿的,学生应向学院研究生办说
明情况,由学院提出处理意见。
三、预答辩(论文修改稿提交)
关键日期:第六学期开学第一月(3月中下旬)
要求:学生根据导师的修改意见,修改论文,于3月初提交给导师,导师审阅并签字后,由学院研究生办组织专家进行论文预答辩。
预答辩中,两位以上(含两位)答辩专家认为论文存在重大问题、难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论文终稿的,不能通过预答辩。预答辩未通过者,经修改后原答辩小组审核仍不符合要求者,建议学生延期半年毕业。学生有不同意见的,可向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申请复议。
四、原创性检测(论文终稿提交)
关键日期:第六学期4月第1周。
要求:学生根据预答辩意见修改论文并完成终稿,经导师审阅同意,于 4 月5日前向学院研究生办提交。
学院研究生办统一进行论文原创性检测,交学院研究生办,第一次未通过原创性检测的可进行修改,4月中旬再次参加原创性检测(由学生支付第二次检测
费用),仍未能通过原创性检测的将不能获得答辩资格,延期至下次答辩。
五、论文评阅
关键日期:第六学期4月中下旬。
要求:经导师审阅同意,并通过原创性检测的,按照《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与书写格式》打印,于4月初提交2份装订成册的论文与正反面打印的空白论文评阅书提交学院研究生办,由研究生办组织专家评阅。
学位论文评阅人由 2 名以上本学科或相关学科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担任。其中,至少有1名是校外同行专家。论文评阅人收到论文两周内填写论文评阅书提交给国际商学院。
评阅人如果有一位认为论文不能提交答辩,应增聘一位评阅人;增聘评阅人如仍认为论文不能提交答辩,则不能举行答辩。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评阅人的评语为否定意见,则本次申请无效,学生继续修改论文,延期半年毕业,参加下次答辩。
六、提交答辩申请
关键日期:第六学期5月第1-2周。
要求:申请人填写《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硕士研究生基本情况表》,导师写出详细学术评语,交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经学位分委员会审核申请材料和《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将《研究生答辩申请名单》、《硕士研究生学位登记表》提交研究生院学位办。经批准后,学生按学校规定时间登录研究生院网站“学位信息采集系统”,用户名为学生本人学号,密码为666666。导师不同意参加论文答辩的没有资格提交答辩申请。
研究生在申请答辩前要求有公开发表或正式接收的学术论文或者完成一定的助教、助研、助管工作量,否则不允许提交答辩申请。
主动申请延期答辩的学生须提前三个月上报延期答辩申请,并附导师、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经研究生处审核后,报主管校长审批同意后,方可延期答辩。延期答辩理由须充分、充足,每次延期最长不超过半年,延期答辩日期不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
七、答辩
关键日期:第六学期5月第2-3周。
要求:学院学位分委员会根据《答辩申请表》中指导教师鉴定意见、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初审意见、论文评阅人评阅意见,对申请人的资格、科研能力、论文水平及其他情况综合考察后,决定是否接受其答辩申请。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在答辩前一周将《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答辩申请名单》、《授予学位登记表》报研究生院学位办。
学院组织安排答辩。答辩委员会成员由 3-5 名本学科或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专家组成,至少有1名是校外同行专家,答辩委员会中论文评阅人不得超过其成员数的一半。硕士生导师不参加所指导学生的论文答辩。答辩委员会名单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讨论,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主席批准。
答辩需经全体答辩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成员同意方可通过。答辩结果分为优秀、通过、有条件通过、未通过、未通过且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八、继续修改论文及提交电子文档
关键日期:学校规定日期前。
要求:答辩合格的学生提交论文电子文档。
学位论文答辩有条件通过者和未通过者在一次答辩后 1 个月之内进行修改,参加二次学位论文答辩,获得答辩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赞成的才可申请学位。
答辩仍未通过者,经答辩委员会半数以上同意,可在一年内进行修改并重新申请答辩。如答辩委员会半数以上不同意该研究生修改并重新申请答辩,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
九、论文作假问题
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出现下列情形的:购买、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的;由他人代写的;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的;伪造数据等,视为学术作假行为,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并开除学籍;已经获得学位的,依照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相关规定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并通报其所在单位。研究生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代写的,开除学籍。发现研究生学位论文有作假嫌疑时,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应组织专家组对其进行调查认定,并将认定与处理结果上报研究生院和校学位委员会。
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规定提出申诉。
十、导师职责
每个学生都要有确定的至少一个硕士研究生导师对学位论文工作全面负责。指导教师应是具备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相关专业教师。
导师应在第三学期期末之前协同研究生办公室对硕士研究生实际表现进行中期考核,对所指导的硕士研究生提出总的评价,并做出进入学位论文撰写阶段或终止学习的建议。
指导教师应当对学生进行学术道德、学术规范教育,对其学位论文选题、拟订论文提纲及外出调研等研究和撰写过程予以指导,定期对学生学位论文工作进程和质量进行检查,严格审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切实保证论文质量,就学位论文是否由学生独立完成进行审查。对不按规定完成论文或论文质量不合格的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有否定其答辩资格的权利。指导教师未履行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论文指导和审查把关等职责,其指导的学位论文存在作假情形的,学校可以给予警告、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可以降低岗位等级直至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任合同。
对欲提前答辩、提前毕业的优秀研究生,或需延长学习年限的硕士研究生,
指导教师应按学校相关规定,指导学生提前提出书面申请报告,经培养单位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审批。
本规定解释权属于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商学院学位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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