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是开展学位论文工作的基础,是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前提,是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为加强我校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所有各类别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均必须进行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第三条 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并取得相应学分、成绩合格(其中,博士生还应当通过资格考试),已进行部分初期(预备)研究工作之后,撰写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
第四条 研究生应当按照如下时间完成开题报告,具体时间由各二级培养单位自行确定:
(一)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开题应于入学后第三学期结束前或第四学期开学中期完成;
(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开题应于第五学期结束前或第六学期开学中期完成。
为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写作与质量,研究生通过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时间至学位论文答辩的时间至少应在一年以上。
第五条研究生撰写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完成。开题报告前,研究生应根据学科专业培养目标,结合导师所承担的研究课题或本人的研究特长,与导师协商确定论文选题,在广泛查阅文献资料、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撰写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书按照《中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以下简称《开题报告》)的格式进行撰写,内容应当包括:
(一)选题意义和研究价值;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动态;
(三)主要研究思路、研究内容和在学术方面的创新点;
(四)拟采取的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五)进度安排和预期成果;
(六)已有基础,包括与本项目有关的工作积累和已取得的成绩、已具备的条件、尚缺少的条件及解决途径;
(七)主要参考文献。
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应在第一学年内确定学位论文研究方向,在查阅大量文献资料的基础上确定研究课题,研究生查阅文献资料的数量由各二级单位自定,其中应包含一定数量的外文文献资料。
第六条 开题报告按照下列要求组织实施:
(一)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由二级单位、教研室、学科专业或科研团队统一组织,二级单位自行确定开题报告具体时间,并依据学科、专业和研究生人数成立相应的开题报告评审小组。
(二)硕士生开题报告评审小组成员由3-5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或具有指导教师资格的专家组成;博士生开题报告评审小组成员由3-5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或具有博导资格的专家组成;开题报告评审小组设秘书1名。学科可根据实际情况聘请相关学科及外校研究生导师参加,对跨学科(门类)的学位论文选题,应聘请相关学科的导师参加。
(三)开题报告会由评审小组组长主持,采取PPT汇报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人阐述时间硕士生不少于15分钟,博士生不少于25分钟。由评审小组对论文选题、研究思路以及论文撰写计划等进行点评和提问。
(四)开题报告评审小组应对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进行认真的审查和论证,主要评议论文选题是否恰当,研究设想是否合理、可行,研究内容与方法是否具有开拓性、创新性,研究生是否可以开始进行论文写作等。
(五)申请开题的研究生必须在开题前两周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申请学位论文开题,在“培养环节”栏的“开题报告申请”录入开题报告时间、开题报告地点、学位论文题目等,并填写《开题报告》,研究生本人打印纸质版《开题报告》,经指导教师审核同意后,在开题时提供给评审小组成员审阅,开题报告会结束后由评审小组签署评审意见。
(六)开题报告要求公开进行。在开题报告会前一周,二级单位应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发布公告,公布报告人、开题报告时间和地点、学位论文题目等信息,可直接在管理系统下载《中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公告》并公布在研究生院网站。开题报告要求组织相关学科教师和研究生参加。为加强对开题报告工作的监督与管理,研究生院将组织研究生教育督导专家进行检查与评估。
(七)开题报告结束后,评审小组进行集体评议,给出评审意见、评定成绩等级,并在纸质《开题报告》上填写评审意见和成绩等级。开题报告会相关材料由评审小组秘书负责汇总,并在开题报告会结束后一周内将《开题报告》、《中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开题报告汇总表》)等材料交二级单位研究生教育干事。
(八)开题报告会结束后两周内,二级单位研究生教育干事应在管理系统录入开题报告日期和开题报告评定等级;并将《开题报告》、《开题报告汇总表》等材料整理归档,存放二级单位。每个学期二级单位研究生教育干事应通过管理系统打印本学期《中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成绩单》交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备案。
第七条 开题报告评审按优秀(A)、良好(B)、合格(C)和不合格(D)四个等级评定成绩。
开题报告结果为合格以上者才算通过。开题通过者应根据开题报告评审小组的意见,对选题方案进行修改、补充,并在管理系统《开题报告》中进行修改,修改完成后再提交,经导师在管理系统中审核确认后,方可正式进入论文工作阶段。
开题报告结果为不合格即为不通过。开题不通过者应根据评审小组的意见对开题报告进行全面修改,经本人申请、指导教师同意后,允许重新开题,需按照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程序重新进行开题。
第八条开题报告通过后,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改学位论文题目。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时提交的学位论文,其研究方向和主要研究内容应与开题报告一致。
在不涉及研究方向和主要研究内容改变的情况下,学位论文题目可做细微调整。
因特殊情况,学位论文题目如需要做较大的更改且涉及研究方向或主要研究内容的改变时,需研究生提出申请,填写《中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题目变更申请表》,经指导教师同意签字、所在二级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按照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程序重新组织开题,本次开题报告只记通过和不通过,开题报告成绩以第一次为准。如未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重新进行开题报告则不能进入后续的学位论文答辩环节。
第九条 各二级单位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报研究生院备案。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